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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焚书坑儒

    因此,秦政权不仅对70位博士优礼备加,而且对于诸生也“尊赐之甚厚”。

      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按秦始皇的本来设想进行,这些博士和诸生都是旧时代的学者,满脑子都是旧文化和复古思想,认为复古周礼的儒家思想都是好的。所以,他们不但对加强专制统治思想没有帮助,反过来对秦始皇的所为指手划脚,说三道四。而秦始皇恰恰是个蔑视儒家、推崇法家思想的人,他十分崇拜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主张:“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认为这才是富国强兵,超越三皇五帝的唯一妙法,所以对博士诸生的表现心有不满。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咸阳宫的一次宴会上,博士淳于越提出废郡县,立分封,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始皇命令群臣议论,丞相李斯谬其说,绌其词,上书皇帝曰:过去天下散乱,没有能统一之者,所以诸侯并起,“语皆道古而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不便。”李斯这番利害析说,使始皇大为称是,准许了李斯提出的焚书的建议,即除去秦国的历史书籍以外,其他史书及《诗》、《书》百家语之类全部烧毁的建议。除博士官掌管的图书和农书医书及求神问卜之书外,各地所有一切藏书全部交到当地官府烧毁。命令下达后30天之内不烧者,判刑服劳役。下令今后如还有人敢于议论诗书,判死刑。以古非今者全族处死。官吏知道而不揭发者治以同罪。李斯的一个建议,就使秦帝国统治所及之处,到处点燃了焚书之火,不到30天,秦以前的古典文献,尽皆化为灰烬,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书”事件。

      在秦始皇采取愚蠢的焚书措施后仅1年,又发生了“坑儒”惨剧。秦始皇知道,书虽然焚了,但人的思想无法焚掉,在自己的政权机构中,还有部分怀有复古思想的旧贵族掌管着文化事业,对这些人必须加以清除。但以什么为借口呢?

      秦始皇是一个具有数重性格的人,即有他披挂上阵,统率千军万马吞灭六国的雄勇气概,又有其迷信神仙,贪生怕死的怯弱心理。当他统一中国成为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开始,他就迷上了神仙方术,重用方士,炼丹求药,不惜耗费巨额钱财,派人去远海深山寻求长生不死之药。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有两个替他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明知仙药根本就是没有的,他们无非是为诈取富贵而已。

      时间已久,怕骗局终归败露,乃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始皇听了这一消息,龙颜大怒,指责方士“韩众等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以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转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并告知天下,以惩戒后。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坑儒”事件。坑儒事件并不只这一次,在此后又接连发生了第二次、第三次屠杀。《文献通考;学校考》云:始皇“又令冬种瓜丽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秦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计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各数十人。然此秦之于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试用之,惟恐其不澌尽泯没矣。”

      秦始皇采取极其野蛮粗暴的方式“焚书”、“坑儒”,希望以此残酷的手段达到思想上的高度统一,充分体现了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残酷和皇帝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焚书摧残了自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所形成的文化繁荣局面,使祖国文化宝库蒙受了灾难。坑儒则沉重地打击了儒家学派及广大知识分子,使法家学说完全官学化。而秦王朝就是因为独行法家严酷理论才导致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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