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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上

    今是各国拼力相争的时代,游说之士主宰政事。现在秦王企图吞并天下,这正是平民出身的学人驰骋奔走施展才能的大好机会。处在卑贱的地位而不考虑干什么事情的人,如同禽兽看到现成的肉才会张开嘴去吃一样,徒有一张面孔并能行走罢了。所以,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卑贱,最可悲伤的莫过于穷困。长久处在卑贱的地位、困苦的境地,非难当世而厌恶利禄,把自己寄托给与世无争,这不是士子的真情,所以我将西去游说秦王。”

      就这样,李斯告别了恩师,义无反顾地西去咸阳。后人猜测,在他走的那一刻,或许感到了一些悲壮,但不知他是否能想到,自己为了什么忘记南归,而非要“直待咸阳血染衣”呢。

      在李斯的仕途当中,有两个人不能遗忘,一是荀卿,是他的帝王之术让李斯的理想插上了飞翔的翅膀。第二个人就是吕不韦。当初,李斯投入吕的门下,先为舍人,后为郎官,在吕府三年,凭着自己的精明强干,博得了吕不韦的赞赏。吕不韦凭着自己特别的身份,将李斯举荐给了年轻气盛、誓夺天下的秦王。当秦王问到如何才能使秦国强盛时,李斯抓住机遇,阐述自己的治国之道:秦自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争,关东六国与秦相战,已有六世,今诸侯畏秦,众所周知,诸侯名为其国,实则为秦之郡县,现在以秦国之强大,大王的圣明,乘得胜之威以灭六国,如灶上燎跳蚤矣,灭诸侯,成帝业,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若现在还怠而不动,待诸侯复强,相聚约纵,恐大王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

      李斯的一番话正中秦王心思。秦王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说先生之言,正是寡人日思夜想的,先生如愿意,希望经常面教寡人,寡人愿与先生共富贵耳。当即封李斯为客卿,在秦王政身边参与军事大计。可以说,这是吕不韦扶李斯上马又送了一程的结果,无论后来吕不韦怎么样,李斯都应该感恩不尽。始皇十二年(公元前235年),吕不韦因与秦王政之母私通-乱东窗事发,被逼饮鸩自尽。不知李斯当时如何待之,可惜史书上从未有过片言只语的记载,后人也不便妄加猜测,只好作罢。

      不过,更应该感谢的一个人是他自己,所谓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正是因为他有审时度势、机巧过人的能力和胆识,让他在变幻莫测的仕途上转危为安,逢凶化吉,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卑微命运,登上了秦王朝-舞台的最前端,还给后人留下了一篇华彩文章:《谏逐客书》。

      《谏逐客书》写于李斯刚为客卿不久,正欲大展宏图之际,秦国内部却祸起萧墙。当时,秦国正大兵攻韩,韩国无计可施,遂想了一条妙计,让一个叫郑国的水利专家假降秦国,然后鼓动秦王政派人兴修水利,借此消耗秦国国力,以达到延缓秦国攻韩的战略目的。但不久,郑国的计谋不慎败露,秦国内大哗。秦宗室大臣认为从别国来的客卿都有可能是各国间谍,应迅速驱逐出去。秦王政一怒之下,下逐客令,凡外国人一律赶出国门。李斯本是楚人,自是在被驱逐之列。当他知道自己将被驱逐出去之后,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束手就范,而是展开了一场绝地反击,冒着被杀头的危险上书秦王政,毫不客气地指出逐客之举太愚蠢。李斯说,自从秦穆公起一直到秦昭公、庄襄王都有客卿,如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友、商鞅、张仪、范睢等都是外国人,可他们并不是间谍,恰恰相反,这些人以自己的能力给秦国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怎能一概而论,把外国人都当成间谍而驱逐出境呢?

      李斯接着说,如果外国的什么都不好,那你秦王宫里用的包括宫中装饰的玉石奇珍,如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太阿之剑、纤离之马、翠风之旗都来自国外,秦国一样都没有,你又为何认为它好呢?

      最后,李斯话锋一转,提醒秦王:泰山不辞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此是三皇五帝之所以无敌于天下的根本所在,你这样的做法只不过是削弱自己,壮大敌人,是把钱粮和兵器送给敌人、反过来害了自己的愚蠢之举。

      《谏逐客书》不知是通过何种途径送到秦王政手中的,但秦王政确实是在读过之后,翻然醒悟,不仅立刻停止了逐客,还将李斯请到宫内,商讨统一天下的大计,随后,又任命李斯为廷尉,直接参与朝政。

      一场-和命运的危机就这样化险为夷。不经意间,李斯为后人留下了一篇千古吟颂的美文,以至于2000年后,一向评价文章极为苛刻的大文豪鲁迅先生也按捺不住对此文的推崇,称:“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

        公元前221年(即秦始皇二十六年),秦王政灭掉最后一个敌国齐,最终统一中国。旋即,李斯也由掌管军事的廷尉晋升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从此,这个从楚国上蔡“闾巷布衣”之家走出的奇才,在辅佐秦始皇治理天下的事业中,屡建奇功。直至13年后,在一场宫廷争斗中败下阵来,将自己的生命葬送在8月的那个血色黄昏……

      那么,在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任命的丞相、被后人称为千古一相的李斯都做了些什么呢?或许,了解了他的所作所为,李斯被冠以千古一相,也就顺理成章,实至名归了。

      其一,制《秦律》统一法令。

      新朝初立,天下未稳,为了维护国家秩序,李斯向秦始皇建议:今天下初定,六国人心尚未臣服,应该罢去六国与秦不同的法律,重新修订法律典章,使法度一统、万民遵循。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下令大臣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加以修订、扩充,吸取其他各国的有关条文,然后制定出一套完整、严密的刑法制度,发布全国。《秦律》主要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问答、式、廷行事等多种。其内容包括行政机构设置、官吏任免、军事、外交、司法、监狱管理、社会治安、徭役戍边等,并且每项法律都有具体实施的办法和规定。这部法律的实施,不仅在当时史无前例,而且对以后历朝历代制定法典都影响巨大。

      其二,击败王绾的封国制,建立了郡县制。

        就在《秦律》颁昭天下之时,有关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皇权体制又在宫廷中形成了强烈对峙。以当时的左丞相王绾为首的封国制说甚嚣尘上。王绾向秦始皇建议:“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无以镇之,请立诸子。”言下之意是仿照周王的分封制,将土地分封给王子和有功之臣。秦始皇拿不定主意,让李斯等人进行商议。李斯对秦始皇说:当初,周文王、周武王所封子弟同姓太多,造成许多矛盾,之间相互攻击,如仇人一般,贤能的周天子也不能禁止。现在海内仰仗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王子功臣以功赋税重赏赐他们。这样,天下无异议,是使国家安宁之术。这些建议得到了秦始皇的赞许,说:天下战事不断,就是因为有了这些割据的王侯。现在天下初定,又像原来一样封国置地,是树兵树敌之举,那样再想使国家安宁可就难了。于是,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罢免了丞相王绾。按照李斯的方法,皇帝以下设三公、九卿,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收天下兵器聚咸阳销毁,并让12万户天下豪杰士子集中在咸阳,以便约束管理。从此,李斯的郡县制度被后来的朝代纷纷效法。

      其三,统一并简化文字。

      同是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书同文字”的建议,命令全国禁用各诸侯国留下的古文字,一律以秦篆小篆为统一书体。在此之前,中国的文字从新石器时代彩陶刻画文字的萌芽,经过商代的甲骨文和西周的金文,成长到春秋战国时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和发展过程。战国时代由于群雄割据,“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因而出现了“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使这一时期的汉字形体产生了地域性的差异。原本只有一种写法的字,到了这时,往往齐秦有异,燕赵不同。因此,统一后的中国急需一种统一的官方文字。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制作这种标准字样,这便是小篆。而关于小篆的由来,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李斯等人在奉秦始皇之命制作标准字样时,“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而小篆的名称也是为了尊崇大篆而卑称其“小”的。紧接着,为了推广统一的文字,李斯亲作《仓颉篇》七章,每四字为句,作为学习课本,供人临摹。不久,李斯又采用秦代一个叫程邈的奴隶创造的一种书体,打破了篆书曲屈回环的形体结构,形成新的书体———隶书。从此,隶书便作为官方正式书体,始于秦,盛于汉,直到魏晋楷书流行才渐被取而代之。但作为书法艺术,篆书、隶书因其独具一格,深受后人喜爱。中国书法四大书体真、草、隶、篆,隶、篆占其半壁江山,李斯之功,功及千秋。

      其四,中国的度量衡首次统一。

      秦统一之前,中国的度量衡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国诸侯按照自己的喜好,制定了不同的计算单位和不同的计算进制。这种原始状态复杂多样的度量衡只适应于-割据社会的需要。大一统的秦王朝建立后,为了不使其影响王朝的经济交流和发展,李斯上奏皇帝,建议废除六国旧制,把度量衡从混乱不清的状况下明确统一起来,得到了秦始皇的允许。于是,在李斯的亲自指挥下,把度制以寸、尺、丈引为单位,采用十进制计数;量制则以合、升、斗、桶为单位,也采用十进制计算;衡制则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固定下来。为了有效地统一制式、划一器具,李斯又从制度上和法律上采取措施,以保证度量衡的精确实施。这是秦王统一中国,李斯位居丞相之后的又一惊世之作。而它的影响不言而喻。几千年来,无论朝代更迭,这种计量方法从无更改。甚至时至今日,我们的生活当中依然还有它的身影。

      其五:修驰道、车同轨。

      公元前220年,统一中国一年有余的秦始皇渐感隐忧,庞大的中央集权要想在辽阔的疆域上政令畅通,物资交流便利,就必须改变以往的交通条件。此时,深谙皇上心思的李斯又立刻建议让全国的车轨统一,并在全国范围内修筑驰道。就这样,一场大规模的统一车轨、修筑驰道的运动在全国展开。李斯以京师咸阳为中心,陆续修建了两条驰道,一条向东通到过去的燕、齐地区(今河北、山东一带),一条向南,直达吴楚旧地(今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地)。这种驰道路基坚固,宽50步,道旁每隔三丈种青松一株。后又修筑“直道”,由九原郡直达咸阳,全长1800余里。又在今云南、贵州地区修筑“五尺道”,以便利中原和西南地区的交通。在湖南、江西一带,修筑攀越五岭的“新道”,便利通向两个地区的交通。就这样,一个以咸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把全国各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为与道路配套,李斯还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六尺,以此保证车辆的畅行无阻。

      其六,统一货币。

      公元前210年,即秦始皇三十七年,在秦始皇最后一次出游,也就是命丧沙丘之前,李斯向秦始皇上了最后一道重要的奏折:废除原来秦以外通行的六国货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货币。这一行动被司马迁的《史记》称作“始皇三十七年,复行钱”。此举虽然对秦王朝的经济发展已无大用,但对后世的影响可谓大矣。当初,秦统一中国后虽大部改头换面,天下一统,但惟独货币依然沿袭过去的形式。市面上使用的货币包括布币、刀币、贝钱和圆钱等形式,使用起来十分不便。因此,统一货币及结算制度、统一货币铸造便成了当务之急。在李斯的主持下,货币规定了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每镒重二十四两,以铜半两钱为下币,一万铜钱折合一镒黄金。并严令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装饰品和宝藏,不得当作货币流通。同时,规定货币的铸造权归国家所有,私人不得铸币,违者定罪等。李斯此举被后人认为是经济史上的一个创举。而当初他所主持铸造的圆形方孔的半两钱(俗称秦半两)因其造型设计合理、使用携带方便,一直使用到清朝末年。

      至此,李斯在他辅佐秦始皇匡扶天下的过程当中,完成了他最后一个使命。纵观李斯这些作为,可以这样说,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当中,名相重臣比比皆是,累世之功不乏其主,但大多不过功在当朝,时过则境迁。而李斯几乎每干一件大事都能产生影响千年的效果,并荫及后代。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价李斯时说:李斯作为一个普通平民事秦,利用机遇和能力辅佐秦始皇终成霸业。如果不是因为种种无法让人容忍的恶行毁坏了他的声誉,那么他的功绩可与周公、召公媲美了。

      那么,李斯又做了什么泯灭人性的事情呢?历史上有多种看法,但有三件事李斯脱不了干系,就是杀韩非、焚书、坑儒。
    李斯杀韩非,缘于心中的嫉妒。这种人性的卑劣,用现代语言描述,就是人格的缺失。

      当初在荀卿的门下,后来成为名儒高足者不乏其人,但最为荀卿看重的并非李斯,而是说话口吃的韩非。在老师的眼中,这个弟子为人正直,悟性天聪,因而,他在弟子面前屡屡放言:“帝王之术非韩非不能大,法家之思非韩非不能广。”老师对韩非的赞赏最终成了对另一个弟子李斯自尊的伤害,继而又成了李斯杀掉韩非的缘由。这一点,即使是无所不知的荀卿也始料不及。当然,还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韩非的存在直接威胁到了李斯的-命运,李斯岂能不先除之而后快!

      韩非被杀是在公元前233年,也就是李斯事秦4年之后。这个时期是李斯步入政坛立足未稳之际。一天,秦王政命李斯进宫,让他看刚刚得到的《孤愤》、《说难》等文章,询问是何人所著。李斯看过方知是同窗韩非的文章,便据实禀报:此是臣之同窗韩非所作。这些是想打动韩王,壮大韩国力量的学说。秦王听罢才说出自己的看法:写得好啊,寡人能与这个人见上一面,死也无憾。说完,他又命李斯给韩王去信,用威胁的口吻索要韩非。韩王惧怕秦王政,只好听命。

      韩非来到秦国后,立刻被秦王政召见。两人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当时,秦王政就有任用韩非之意。一旁的李斯甚感不妙,委婉劝阻秦王:韩非之才,胜臣十倍,但新来乍到就任显职,于秦法不妥。秦王觉得有理,遂让韩非先稳定下来,著书立说,以备秦国之用。这无疑给了李斯充裕的时间来加害韩非。不久,李斯就以“韩非很想念故国”为由,谗言同窗,激怒秦王把韩非关进监牢。随后又进一步谗言:“韩非在牢中颇有怨恨,奈何?”年轻的秦王大怒之下,将韩非以死赐之。

      据说,韩非被关进囚牢后,狱卒曾对他说:你的同学李斯颇见信于秦王,你没事的。韩非笑着摇摇头道:李斯其人我深知,才在他之下,能善待之;才在他之上,必嫌之。我看来必死无疑了。话音刚落,李斯便命人送毒药给韩非。韩非对狱卒说:如何?说罢,饮毒而死。

      有关韩非的故事, 本文在此不作过多的赘述,一是此后要把他单列一篇再作详述,二是我的恩师、市作协顾问张纯先生在10多年前曾创作过一部大戏《鹏落秦宫》,将这位天之骄子的命运演绎得跌宕起伏,撼人心魄,写韩非,必先求教之而后方可为之矣。

      杀掉韩非,剔除了政坛上的潜在对手,李斯的地位日益稳固。在随后的几十年中,他的主张从此纵横捭阖,所向披靡,也成就了他立前人未立之奇功,创后世辜枉之先河。

      秦王朝是个短命的王朝,以至于后人在演绎历史时常常把它并归到前汉。但它做出来的事情却影响深远,尤其是焚书和坑儒,几千年来中国文人谈之色变。不过,后世往往把焚书和坑儒看成是一回事,这显然有误。其实焚书和坑儒本不是一回事,它们一前一后,性质、背景各有不同,焚书是书厄,不见人祸;坑儒是人祸,却无主名,但惟一相关之处就是和李斯有关。

      《史记•秦皇本纪》完整地将此事记录了下来。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博士70人上前敬酒、祝寿。其中身为仆射的周青乘机讨好始皇,盛赞始皇实行郡县制的圣明。他的话引起另一位博士淳于越的反感,他反驳说还是分封制好,因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秦始皇当即把此人的意见交诸臣评议。丞相李斯本来就是郡县制的倡议者,就当场发言反驳,进而又对当时的士子学风提出看法:“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认为如不禁止这种行为,必定造成上面君主权威下降,下面党徒勾结的局面,所以李斯借机提出:“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都要送到郡守、郡尉那里焚毁。有敢相互私语《诗》、《书》者,在闹市斩首示众;以古非今者杀死全族;官吏知情不报者与犯同罪;命令下达30天不烧掉书籍者,发现后脸上刺字,罚筑长城。

      秦始皇当即照准,下制曰:“可。”一句可也,便把李之建议作为法令颁行全国。中国最大的文祸由此而生。

      对于秦皇焚书的原因,后来有多种说法,最盛行的说法是认为秦皇对《诗》、《书》产生了“愧”、“畏”心理,所以李斯一唱,秦皇一和。其实,秦皇真正的用意还在于去其杂说,便于在思想上统领天下。但是他的这种想法也实在过于天真。事实证明,这种行为行之无效。唐人章碣有《题焚书坑》诗一首,是对焚书后果最好的讽刺。诗云:

      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不读书的刘邦和项羽革了秦皇的命,而李斯因其邪恶倡议也成了焚书的始作俑者。

      但是庄重的历史往往也有它滑稽的一面,所谓种的是歪瓜,收获的是扁豆。正是因为秦皇焚书,才导致了后来的汉学,即训古学的兴起。《新唐书•艺文志序》说:“自《六经》焚于秦而复出于汉,其师传之道中绝,而简编脱乱讹缺,学者莫得其本真,于是诸儒章句之学兴焉。”现在许多大学设有训古学专业,养活了许多人,真不知这功劳该不该算到李斯先生的头上。

      坑儒事件发生在公元前212年,即始皇统治中国的第9个年头。它的原因似乎并不复杂。当时,有几个方士利用秦始皇希望自己长生不老的欲望,谎骗秦皇说他们能找到仙药,以便从中捞取好处。但长生不老药毕竟是求不来的。于是方士们一边谋议逃亡,一边又私下“诽谤”秦始皇,说他“天性刚愎自用,兼并天下后意得志满,骄横无比,用人专任狱吏,博士不过是备员”等等,秦皇于是命御使拘审诸生。诸生酷刑之下又互相攀连,最终,共有460余人招供,说违反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之类的-,结果全被活埋于咸阳郊外。当时太子扶苏正好碰到此事,便入宫进谏,希望父皇从轻发落,但被秦始皇怒拒,还把扶苏派到上郡(陕西榆林)去做监军。

      此时的李斯正是当朝丞相,所有发生的一切都在他眼前。然而,李斯明明知道秦皇是因为震怒而牵怒于诸儒生,并且,此事几乎与这些人毫无瓜葛,但他就是不发话,甚至还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坚决执行秦皇的命令。当初,他为了自己的前途命运不惜冒着杀头的危险上书《谏逐客书》,而如今,面对他的同类惨遭杀戮,他却躲在一边无动于衷,更不会为了别人而再上一道《谏坑儒书》。对此,司马迁的评价是:“李斯通晓六艺的宗旨,却不致力修明-来弥补君主的缺陷,身负高爵厚禄的重权,阿谀奉承,苟且迎合,实行严刑酷法……”所以,如果把焚书看成是李斯的主谋,那么坑儒李斯至少也是个同谋。

      或许正因为此,当后来李斯身陷囹圄、还想着为自己开脱时,罗列了自己七条“罪状”,细述自己为秦王朝所做的贡献,偏偏这里面就没有焚书和坑儒,看来李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心知肚明的。

      公元前210年,即始皇37年,秦始皇命丧沙丘,同样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李斯和奸佞赵高合谋进行了一场宫廷阴谋,但最终的结果却是最坏不过的,李斯一门,尽被诛杀。

      秦二世二年8月,李斯和他的二儿子一起以反叛罪(此前任三川郡守的大儿子李由已被起义军杀死)绑赴刑场。根据李斯亲自制定的秦律,李斯要先受五种刑罚,然后再推到咸阳街市腰斩。这五种刑罚当中就包括脸上刺字、割鼻、截左右脚趾等,可见刑罚的严酷。《史记》中记载着李斯和他儿子行刑前的一段对话:“我要是还想和你牵着黄狗,一起出上蔡县的东门,去追逐狡兔,还能办得到吗?”于是,父子二人相对痛哭。

      哭声响彻天际,也痛彻着几千年后我们同乡的心灵。

      毛泽东在点评《二十四史》时曾对李斯推崇备至。他说李斯是干实事的,而孔子则只说不做。民国时期曾写过《中国历史演义》的蔡东藩则坚称李斯是历史上最大的奸臣,过大于功,一生几乎无一是处。我想,这是他们站的角度和高度的不同才有这么迥然不同的评价,而我虽然没有资格评价他,却有资格重复别人的话。明朝李贽在《史纲评要•后秦记》中说,李斯“开阡陌,置郡县,此等皆是应运豪杰、因时大臣。圣人复起,不能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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