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魏晋南北朝是皇帝制度从初创到逐步完善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皇帝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神权被皇权进一步利用。秦统一六国,始皇自称“赖宗庙之灵”,进而又采用邹衍”五德之运”的学说,利用天人感应论,“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从所不胜,为水德”。自此,五行相克的学说便成为新王朝取代旧王朝的理论依据,“帝王之兴,必俟天命;苟有代谢,非人事也”。汉武帝时,董仲舒发展了儒家的君权神授说,给君权披上了一层神圣而又神秘的外衣。君权与神权的结合,加强了君权不可侵犯的原则。侮君轻君即等于侮神轻神,是理应受到诛灭的。所以,当时一般社会意识,总认为皇帝就是真龙天子,是秉承天命的圣哲,皇帝本人更大力宣扬,凡登上皇帝宝座,便是“奉天承运”,成为皇天上帝授权处理人间政事的最高代表。“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为天牧养元元”。这些帝王总是有“龙德在田,奇表见异”,他们夺得皇帝宝座又是“斯乃非止人谋,抑亦天之所赞也”等等。这一切说教都是为了论证皇帝权力理应独尊无二,皇帝理应成为天下的“至尊”,皇帝之上除了有一个虚无飘渺而又人格化的“天”以外,再不容许有敢于超越或干扰其权力的任何事物存在了。
第二,为维护皇帝的尊严,礼乐制度被进一步强化利用。秦统一后,一些儒生劝说秦始皇用古礼,“始皇以其难施用,由此黜儒生”,他“焚书坑儒”,禁止民间私学,“若有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的方针是简化古礼,强调法制,他仅采纳了一些简便易行之礼,并以严刑峻法作为主要的统治手段。秦不旋蹱而覆亡,一度出现法灭礼坏的混乱局面。至刘邦称帝时,“群臣饮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刘邦亦无可奈何。他逐渐意识到礼仪秩序对于巩固本身统治的重要意义,于是令著名儒生叔孙通率其诸弟子共定朝仪,“采古礼与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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