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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八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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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西藏分封的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和五大地方之王(阐化王﹑护教王﹑贊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的合称。
明朝自洪武二年(1369)多次派员至西藏地方﹐广行招谕﹐设置都司卫所﹐委官封职﹐并承元制﹐在西藏地方实行政教合一﹐管理地方军政事务。对各教派的僧侣代表人物﹐授以国师﹑大国师等封号。六年﹐封原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授以玉印。永乐时进一步完善了僧官制度﹐设有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等不同等级﹐先後封授过西天佛子二﹑灌顶大国师九﹑灌顶国师十八和禅师﹑都纲等僧官。永乐初年﹐为了进一步加犟对西藏地方的管理﹐派遣太监侯显(後又续派太监杨英﹑袁琦﹑杜通﹑李宁等多人)和僧人智光等持节入藏﹐与各地方﹑各教派领袖人物多方接触﹐广泛交往﹐开始了明朝中央直接从藏区遴选领袖人物的新时期。先後封授了三个法王和五个地方之王。
永乐四年(1406)﹐封授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1374~1432)为灌顶国师阐化王。帕木竹巴是西藏封教噶举派中的一支﹐因创派人为帕木竹巴‧多吉杰博(1110~1170)而得名。元时曾获万户府之封援﹐为十三万户府之一。大司徒普提幢(1302~1364)时已基本上取萨迦派力量而代之。吉剌思巴监藏为大司徒普提幢之侄孙辈。洪武二十一年受封为灌顶国师。永乐元年(1403)遣使进京入贡。四年﹐封为灌顶国师阐化王﹐赐印并厚赏。这一举措改变了元朝以宣政院掌治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并专任萨迦一派的做法﹐开始以王爵封授各教派僧人﹐因俗而治。
永乐五年﹐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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