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地方官制 西周地方政府的组织,曾有“五服”、“五等”的说法。所谓“五服”,就是依据诸侯封地的远近,分封为甸,侯,宾,要,荒五服。服就是服事天子之邦国。《荀子·正论篇》云:
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国语·周语》也有同样的记载: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五服”说到汉代刘歆把范围扩大,於是出现了“九畿”说。所谓“九畿”,据《周礼·夏官·大司马》云:
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五百里曰蕃畿。
“五服”说最早见《尚书·禹贡》:
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这段话的大意是:王四周各五百里的区域,叫做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地区缴纳带藁秸的谷物,其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去掉藁芒的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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