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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南朝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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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东晋南朝上承三国、西晋,地方政区实行州、郡、县*制,其特点是州郡越分越多,辖区缩小,又设置了侨州郡县、双头州郡等。 政区制度 东晋南朝地方政区分实、侨两种。实州郡县即一般州郡县,既有其人民,又有其土地;侨州郡县即故土沦亡,以原籍州、郡、县名寄治别处,只有侨民,而无土地。此种侨州郡县,十六国、北朝亦存在,而以东晋南朝为多。西晋末年,大量流民南渡。东晋南朝政府为表示正统所在,且以安抚侨流和招徕北方士族,在南方大量设置侨州郡县。侨置情形至为复杂。侨州郡县设立后,又多迁徙不定、省置无常。在侨州郡县著籍者,可以减免赋役;加之侨实混杂,户籍紊乱,难于管理,影响政府赋税收入,故侨州郡县设置后不久,即不断实行土断。土断后的侨州郡县,领有实土,其户籍和赋役与一般州郡县相同。 此外,还有双头州郡、左郡左县、僚郡、俚郡等。双头州郡即两州、两郡同治一地,一人带两州刺史、两郡太守。这主要起源于侨寄,即一州一郡本土沦亡,寄治他州他郡,如南秦为侨州,寄治梁州治南郑,由一人任刺史,称为梁、南秦二州;又如巴西为侨郡,寄治梓潼郡治所涪县,由一人任太守,称为巴西、梓潼二郡。亦有两郡本土并未沦亡,但合治一处者,仍可称为双头郡,如宋泰始(465~471)以前,淮北的陈、南顿二郡,皆有实土,但南顿帖治陈郡,即双头郡。南朝时,又在边地民族聚居区设置左郡、左县和僚郡、俚郡。当时习称“蛮民”为“蛮左”,左郡、左县即因蛮左而置,有南陈、边城、光城等二十多个左郡和太湖、南陈、吕亭等十多个左县。僚郡、俚郡则置于僚族、俚族聚居区,如东宕渠僚郡、越□僚郡、沈黎僚郡及吴春俚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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