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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国-制度

    此为知氏(中行氏之别支)始兴。公元前560年,“荀偃将中军’(《左传》襄公十三年),代知为政。公元前554年,荀偃死,士匄为政,范、栾二氏不和,士匄逐栾盈,晋内乱。越二年,栾氏亡。公元前548年,士匄已死,“赵文子(即赵武)为政”(《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赵氏再兴。公元前541年,赵武死,韩起为政。公元前514年,韩起死,“魏献子(即魏舒)为政”(《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此为魏氏始兴。至此,晋有韩、赵、魏、范、知、中行六大卿族即“六卿”。他们拥有实际-权力和广大土地,渐渐不把国君放在眼里,“晋益弱,六卿皆大”(《史记·晋世家》)。公元前509年,魏舒死,范秧为政。公元前497年,赵鞅代范鞅为政,赵鞅与范、中行氏不和,范、中行氏入于朝歌以叛。公元前490年,“晋围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齐”(《左传》哀公五年),范、中行氏亡。公元前475年,知瑶代赵鞅为政。至此,晋国卿族只剩下了知、韩、魏、赵四家,其中以知氏为最强。后来,知伯与赵氏为敌,赵氏说服韩、魏,三家联合灭了知氏,就形成了三家分晋的局势。关于韩、赵、魏为什么能在大夫兼并中取得胜利问题,似乎可以从《银雀山竹简》中得到一些了解。如云:

      吴王问孙子曰:“六将军分守晋国之地,孰先亡?孰固成?”孙子曰:“范、中行是(氏)先亡。”“孰为之次?”“智是(氏)为次。”“孰为之次?”“韩、魏为次。赵毋失其故法,晋国归焉。”吴王曰:“其说可得闻乎?”孙子曰:“可。范、中行是(氏)制田,以八十步为(畹),以百六十步为(亩),而伍税之。其□田陕(狭),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公家富,置士多。主乔(骄)臣奢,冀功数战,故曰先。其□田陕(狭),其置士多。伍税之,公家富。公家富,置士多。主乔(骄)臣奢,冀功数战,故为智是(氏)次。赵是(氏)制田,以百廿步为(畹),二百册步为(亩),公无税焉。公家贫,其置士少,主金(俭)臣□,以御富民,故曰固国。晋国归焉。”吴王曰:“善。王者之道,□□厚爱其民者也”①。从孙武回答吴王的话中可以看出,那时六家的田制虽然都已突破了“百亩为田”的旧“经界”,而范氏、中行氏和知氏的田亩制远没有韩、赵、魏的大,也就是说,灭亡早的范、中行、知三家,田制小、剥削重、养士多、生活奢侈,因此不得人心。而韩、赵、魏三家,亩制大、剥削轻、养士少、生活节俭,所以得到人民的支持。孙武对于晋国六卿存亡的分析,当是一个接近历史事实的看法。

      齐国齐国的世卿大族,较之晋国为少,桓公称霸以前只有国、高二氏。公元前574年,“齐侯使崔杼为大夫,使庆克佐之”(《左传》成公十七年),此为崔、庆二氏预政之始。公元前554年,崔杼立齐庄公,始得政。公元前548年,崔杼杀庄公立灵公“而相之,庆封为左相”(《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次二年,庆封“灭崔氏”(《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当国。公元前545年,陈、鲍二氏合栾、高(皆出于齐惠公,此栾氏谓栾施,字子旗;高氏谓高强,字子良)共灭庆氏。栾、高二氏“皆嗜酒,信内多怨,强于陈、鲍氏而恶之”(《左传》昭公十年),陈、鲍灭之。春秋末年的陈氏(即田氏),原来是陈国贵族,早在鲁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2年),陈公子完在陈国一次-斗争中失败,逃到齐国,从此就在齐国有了立足点。除灭栾、高后,陈桓子召回群公子,向各公族讨好,得到高唐的赏邑,于是“陈氏始大”(《左传》昭公十年),政权被他所统一,立定了代齐的基础。所以,晏子回答叔向曾说:“此季世也,吾弗知。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蠢,而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屦贱踊贵。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箕伯、直柄、虞遂、伯戏(陈氏之先),其相胡公(陈国始封之祖)、大姬(胡公妃),已在齐矣。”(《左传》昭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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