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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人平等”还是“族族平等”问题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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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的民族政策是“各民族一律平等”,这就是“族族平等”,但是这种平等意味着按民族划分公民权利。这意味着公民权的不平等。就这种政策而言,自由派、民族主义派、儒家竟然都能站在一起反对。
对于纯粹的自由主义者(别有用心的民运走狗除外)来说:他们信奉“天赋人权”。是坚决反对按民族、种族身份出现的人权不平等。
至于所谓“民族主义派”,以汉网为代表的人士,他们是坚决反对不公平的民族政策,特别是对汉族的各种歧视政策。
至于以文化民族主义为特征的儒家(陈明等除外)主张的是大同世界,过去是“华夷之辨”,主张文化上的大同, 只要遵守儒家道德规范、圣教礼仪,就都是“华”,“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根本不会去区分民族、种族。所以也主张公民权利上的平等。
过分强调“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政策是“人人平等”的反动,对于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常常有公民权利不平等的实际含义。在高考、在招聘、招工、在地方政府的成员组成,在经济优待和补偿,在法律处罚等等方面,很多政策都强调公民的民族属性,这实际上是一种公民权利歧视性条款。而这种歧视又是根据其民族属性,而非实际经济文化状况。同一贫困地区,是少数民族成员就能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经济扶持而非少数民族成员却得不到。同在发达地区,受同样的教育,少数民族就能享受到生育、高考方面的优待,这是不是公民权利的不平等?是不是人权的不平等?
第二个不平等在于,少数民族的识别和划分上出现的不平等,这反而违反了民族平等的初衷。 据统计按最多的情况,中国应该划分为三百多个民族,实际上只划分出五十六个民族,那么那些没有划分出来的人群就享受不到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同时也不会享受到民族自治带来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权利和扶持。这是不是又是一种不平等?
当然我们不否认,形式上的不平等是为了保障实际意义上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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