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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有民族意识吗?中国古代是否是民族国家?

    书中列出2047位这个即将被暗杀的奥匈帝国大公的祖先。其中包括1486名德国人,124名法国人,196名意大利人,89名西班牙人,52名波兰人,47名丹麦人,20名英国人。以及其他四种国籍人。

    1806年普鲁士陆军军官名册上7000名中有超过1000名外国人。“在他们自己的军队中,普鲁士的中产阶级人数比外国人还少;这个事实更加渲染了那句俗语-“普鲁士不是拥有一支军队的国家,而是一支拥有一个国家的军队。”在1798年,普鲁士的改革者们要求“把占士兵人数50%的外国人减少一半……”(瓦嘉茨《军事主义史》)。

    可见在西方这种国家和军队体制中,要想树立民族意识是不可能的也是极端危险的。这种状况可比之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代。而在中国自秦汉统一之后,中国人的民族意识的边界(文化边界和国家边界)就自然形成了。

    欧洲人认为最早的民族国家是1479年西班牙的卡斯蒂尔-阿拉贡联合王国,反对阿拉伯的格拉纳达王国,也就是“收复失地”运动。同期的还有法国在中央集权化过程中摆脱罗马教会控制(所谓阿维农教皇时期)成为民族国家。英国成立国教、发动宪章运动从而确立民族国家的地位。民族国家主权原则的确立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产物,民族国家的核心是主权,对内主权不可分割,对外主权不可侵犯。民族国家其实和民族是有区别的,民族国家有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
    从上述欧洲形成民族国家的历程来看,都是从有限主权到无限主权的过程,而这种无限主权在中国历代是不成问题的。

    美籍印度裔中国史专家杜赞奇认为:“早在现代西方民族主义传入中国之前,中国人早就有类似于“民族”的想象了;对于中国而言,崭新的事物不是“民族这个概念,而是西方的民族国家体系”。

    三、民族国家不同于现代民族国家。

    杨奎松教授说:(以下转)

    “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是什么 是NATIONSTATE,也就是所谓的‘国民国家’,即建立在‘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基础上的国家。在这种国家里,每一个达到法定年龄的国民,不仅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权,而且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可以定期通过选票来决定谁来代表他们行使管理国家和服务国民的权力。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民族’才具有实质的意义。”(“孙中山卖国汉奸?--杨奎松教授访谈录”)
    杨奎松所言未必完全正确。欧洲民族国家的逐渐形成,是在15世纪末以后的几百年间。路易十四统治时期的法国,就已经非常具有民族国家的特色,成为其它国家效仿的楷模。所以,民族国家的形成,不仅与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没有关联,反而以君主专制为特色。关于国家主权的学说和实践,最初也是以君主主权为归依,以后才有议会主权和人民主权的发展。

    如果按照杨教授的标准,大革命以后的法国,仍然不能算真正的国民国家。1793年的共和元年宪法,基本上是以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为依据制订的,规定了实行年满21岁的男子普选制,但这种妇女并无选举权的普选制实际上也没有实行,而共和三年宪法又重新规定选举权上的财产资格限制。拿破仑当终身执政和皇帝都经过了公民投票,但指定继承人的权利却属于他自己。1848年的第二共和国宪法又只是规定年满21岁的男性公民均有选举权,第三共和国的1875年宪法不进反退,剥夺了军人的选举权,而且,由普选产生的众议院的权力受到总统和参政院的极大限制。

    让我们再来看议会制传统最为悠久的英国。直到19世纪,通过1832年、1867年和1884年等次选举改革法案,放宽选民资格,才使很多小市民及劳工获得选举权。至于妇女获得选举权,那是20世纪才有的事情,到1950年,欧洲国家才普遍实行了男女平等的选举制度,不过仍有瑞士这个特殊的例外。按照杨教授的标准,欧洲到20世纪才可能有民族国家,这岂不是大大超出了人们的常识。

    四、 古人的民族国家意识

    孔子说:“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春秋时代诸侯争霸的口号是“尊王攘夷”,管仲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 再到江统撰《徙戎论》,称戎狄是“人面兽心”,都有强烈的“尊夏攘夷”意识。韩愈《原道》说:诗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今也举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之教之上,几何其不胥而为夷也!明朝刘伯温说:“自古夷狄未有能制中国者,而元以胡人入主华夏,几百年腥膻之俗,天实厌之。”(《明实录·太祖实录》)
    明代宋谦云:“自古帝王临御天下,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

    古人民族国家意识最突出的表达莫过于“华夷之辨”

    《论语·八佾》:“ 裔不谋夏,夷不乱华”。《春秋繁露》主张:“内其国而外华夏,内华夏而外夷狄。”《左传·成公四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孟子·滕文公上》:“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王夫之说:“人不自畛以绝物,则天维裂矣,华夏不自畛以绝夷,则地维裂矣”《船山遗书》。《汉书·匈奴传》:“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后汉书·鲁恭传》:“夫夷狄者,四方之异气也。蹲夷踞肆,行同鸟兽。”苏轼说:“夷狄不可以中国之治治之也,譬如禽兽然。”朱元璋说:“胡元入主中国,夷狄腥膻,污染华夏,学校废驰,人纪荡然。”。“胡元入主中国,蔑弃礼义,彝伦攸斁,天实厌之,以丧其师。朕率中土之士,奉天逐胡,以安中夏,以复先王之旧。”(明太祖实录)。一直到近代,虽然满清统治已经250年,谭嗣同等维新派在满清沉重的民族压迫下仍然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其视华人之身家,曾弄具之不若。噫!以若所为,台湾固无伤耳,尚有十八省之华人,宛转於刀碪之下,瑟缩於贩卖之手,方命之曰:此食毛践土者之分然也。夫果谁食谁之毛?谁践谁之土?久假不归,鸟知非有。人纵不言,己宁不愧於心乎?吾愿华人勿复梦梦谬引以为同类也。夫自西人视之,则早歧而为二矣,故俄报有云:“华人苦到尽头处者,不下数兆,我当灭其朝而救其民。”凡欧美诸国,无不为是言,皆将籍仗义之美名,阴以渔猎其资产。华人不自为之,其祸可胜言耶!” (《仁学》)

    唐代大诗人李白在乐府诗《胡无人》里强烈表达对蛮夷的仇恨,杀灭胡人的决心。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 将军兼领霍嫖姚。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 太白入月敌可摧。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陛下之寿三千霜, 但歌大风云飞扬,安用猛土兮守四方。 ”

    有人说“古人效忠的,是他们隶属的朝廷,而非他们隶属的民族。孔尚任在《桃花扇》中这样描述史可法沉江之前的悲愤:“吴头楚尾路三千,尽归别姓。”可见在古人眼里,真正值得哀痛的,是皇帝老儿换姓,也就是改朝换代,而不是异族的统治。 ”

    这点是有疑问的,南宋文天祥面对投降元朝南宋太后的劝降,宣布:“君降臣不降。”文天祥并不仅仅是效忠一家一姓的政权中国。

    古人的民族国家意识是在和外族的斗争中,逐步增长的。

    元末农民起义号召“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中华者,中国和华夏也,这里明显含有民族和国家的含义。能说不是效忠民族,建立民族国家的民族意识吗?古人的民族国家的意识是强烈的,到明代更强烈了。如果说华夏民族的民族意识是“文化民族主义”,那么自古以来游牧民族的民族意识和现代人并没有什么两样。在这种强烈的民族压迫下华夏民族的民族意识也被反向刺激。在满清入关后,南明民众本已经投降满清政权,当得知满清政权要颁行“薙发令”,纷纷揭竿而起。外国传教士都奇怪,平常如此懦弱的中国人为何变得如此勇敢。这说明民族国家意识在普通百姓中已经觉醒,而士大夫早已能区分效忠一姓和效忠民族。王夫之在《读通鉴论.叙论》说“天下非一姓之私也”,君权“可禅、可继、可革”。黄宗羲说:“天下为主,君为客”,臣下“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说“古人讲有亡国者,有亡天下者,率兽食人,亡天下也。” 这里的“天下”明显指华夏民族所在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的意识是何等强烈。当时的中国人就已经认为“政权中国”可亡可代替,但是“民族中国”决不能亡。

    上述明末士人的例子“亡天下,亡国”之论更是突出民族存亡称之为“天崩地坼”,顾炎武不说亡社稷和亡国而说亡国和亡天下,亡国是亡的政权国家,亡天下是亡的民族国家。当时的明末社会,国家已非一家一姓所有,所以不提亡社稷,而说亡国,进而不提亡国,而说亡天下,这绝不是一般的改朝换代。士人以“天下”为重,不以君主为重正是民族国家意识的反映。

    就“天下”这个观念而言,某些学者固执的把“天下”理解为“世界”观念,所谓用“五服九服”否认“民族国家”。实际上,古人用这个词更多表达的是华夏民族所在的这个“民族国家”。比如汉高祖刘邦“白马盟约”:“非刘姓而王,天下共击之。”。而上例古人所说的“天下”,也都是如此。普通百姓也同样如此,当反清义军捉拿“薙发令”怂恿者孙之懈时骂道:“尔贪一官,编天下人之发,……”这个天下人当然是指华夏民族国家的人民。

    古人亡天下和亡国之痛交织,不能说因为其怀念旧主,就不怀念民族国家。不能说《桃花扇》没有唱出怀念民族国家,他就没有这个意识,其他人就没有这种意识。这个判断明显是以偏概全。

    五、政权中国和民族中国:

    历朝历代、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政权国家,而“中国”在古代逐渐演变为指民族国家。
    “伟大的祖国”是指哪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国。我认为是指民族国家意义上的中国。 古人说的亡国和亡天下也就明白了,亡国是亡的政权国家,亡天下是亡的民族国家。新疆曾出土了汉代衣帛“五星出东方,而利中国”,这个“中国”就代表了这个民族国家的称号。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车同轨后,民族这一想象的共同体在-、经济、文化、军事等诸方面就开始形成, 汉朝已经有了政权国家和民族国家的双重含义。

    在明代时,明廷对内对外的诏令、敕谕、多自称中国,九篇《明史·外国传》,中国作为明朝的代名词与朝鲜、安南、日本、苏禄等国并称。来明朝的外国人,一般都用中国称呼而非明朝。尤为重要的是:“中国”作为国名已经出现在明代对外交往的官方文件上,万历时,万历皇帝曾经颁发诏书:大明皇帝册封丰臣秀吉为日本国王圣旨,其中有 :“…… 咨尔丰臣平秀吉 ,崛起海邦,知尊中国。” 这说明在明代时,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概念已经被世界共知、共认。

    蒙元入侵和满清入关并非改朝换代 某些学者认为宋朝、明朝中国不是民族国家,所以持改朝换代的看法,谁来都一样,以下是他们的典型看法: “宋金元宋明清之争,和两个汉族势力的战争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要为一家一姓争天下,满人统治中原,和汉人统治中原,老百姓都是奴隶。当江山与人民成为一个被征服的对象、客体、物的时候,要求人民的任何效忠都是可笑的。这就像主人要求奴隶换了新主人之后,依然效忠自己一样可笑。奴隶自然会跟着主人去打仗,但是一旦被俘虏,原来的主人就不再是主人。”

    这些学者荒谬的把现代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混为一谈,他们认为只要不是民主政府就不是民族国家,只要是专制国家不管是本族统治还是异族统治都没有区别,人民没有权利就不该有责任和义务,实际上他们认为的权利仅仅指-权利,特别是国家-权利,他们认为没有国家-权利就是没有权利就都是奴隶。 所以他们认为满清、蒙元入侵,推翻的是封建王朝是一家一姓的事情,仅仅是改朝换代,老百姓一直在当奴隶,不存在亡国之说。

    他们这种论调其实和汉奸没什么两样。 实际上在国家内部,在民族内部。家庭、家族、社会、权利、义务、文化、制度、法律、宗教乃至生活习惯同样是每个成员亲身体验,感觉到的。身处其中,这本身也是每个成员能享受到的利益。虽然不显眼,但是如同空气和水一样不可获缺。除了-权利人类还应该有文化权,人格权。怎么能把权利仅仅狭隘的归结到国家-权利这类人类生活的一点上呢

    《聊斋志异·张氏妇》记载: (满清平定三藩时)凡大兵所至,其害甚于盗贼,盖盗贼人犹得而仇之,兵则人所不敢仇也。其少异于盗者,特不敢轻于-耳。甲寅岁,三藩作反,南征之士,养马衮郡,鸡犬庐舍一空,妇女皆被-污。时遭霪雨,田中潴水为湖,民无所匿,遂乘桴入高粱丛中。兵知之,-乘马,入水搜-,鲜有遗脱。

    满洲人入关之后,除了大肆屠杀,所过之处大规模奸-妇女也是最常见的暴行,不管是抵抗地区还是归顺地区,当地妇女都遭到残害。兖州地区早在二十年前满清就已经建立了牢固的统治,满洲军队驻扎当地仍然有此暴行,这不仅仅是征服者的残暴,也是游牧民族一种落后风俗。(注1)

    在元代时流传蒙古头人有初夜权,汉人丢了性命才赔偿一头骡子,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1285年,番僧杨琏真珈盗挖南宋诸帝之陵,并将宋理宗的头颅制成饮器。这一事件曾使汉人切齿怨恨,但杨琏真珈之所以做出这一看似残暴至极的举动,原因也在于他出自吐蕃被染这一习俗。 这足以证明野蛮战胜文明的后果远比政权腐败严重,“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野蛮征服文明的战争也许就这几年,而蛮风蛮俗则会延续很多年,危害之深远不言而喻。

    事实就是这样,明末士人、人民享受到的基本权利在满清时期失去了。这些学者能否认集会、结社不是一种权利,读书、写作、舆论、立言不是一种权利吗?可这却在满清失去了。

    宋代灭亡以后,知识分子沦为“臭老九”。失去了读书做官扬名机会,这难道不是失去了权利吗?这些“专家学者”是不会关心人人有保持自己本民族生活习惯的自由和权利,有遵从先贤教义的权利,维护自己信仰的自由。有不被干涉祖宗祭拜的权利。在满清就是人人必须剃发变服。在伪满洲国就必须祭拜天照大神。 他们更不会关心不当奴才、奴隶也是一种权利,而这种权利却在满清被剥夺了。(满清跑马圈地圈奴) 这类人类最根本的权利,他们却根本不想承认。而他们所说的那些-权利,实际上仅仅是那些自认为“精英分子”才最关心的参政权。

    人人不关心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不懂得团结起来抵抗外侮才能保持自己民族文化、生活习惯,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的信仰。不懂得国家和个人同样是相互依赖的。 人人自顾自甚至自相残杀,造成的后果是整个民族国家的灭亡,最终是人人饱受异族人的欺凌、压迫、羞辱。 明末顾炎武所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正是这段惨痛历史的总结。明末的悲剧在于中国只有少数先进知识分子有民族国家意识,而广大人民却是一盘散沙,当知道满清来了要剃发变服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

    六、“中华民族”这个名称并非起源自辛亥革命,“中华”这个词汇早在南北朝就有,其含义是明确的。其二,如果说是诞生于辛亥革命,那么从国家民族的角度,中华民族才不到100年的历史,有什么根据说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呢?

    中华民族是一个不断成长的概念,其内涵不断变化和外延不断成长。

    南宋此山贳子解释《唐律疏议》卷三《名例》“中华”时说:“中华者,中国也。亲教王被,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故谓中华。非同夷狄之俗,被发左衽,雕体文身之俗也”明显指中国文化和汉人。再早,刘宋文帝时,杜坦比汉时的金日(石单)称自己是“中华上族”,不可和“胡人”并论。中华,本是中国和华夏两个词各取其一而成。含义是很清楚的。

    “中华”作为民族称谓在唐朝已经成熟了,唐太宗说过:“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中华”无疑指华夏民族。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近代辛亥革命时期。

    从当时“中华民族”这个名词诞生过程和当时各民族的理解来看,当时的各民族都自觉地认为“中华民族”是个由来以久,自古以来的概念,而少数民族则是不断融入到中华民族中。梁启超1901年《中国史叙论》中首先提出中华民族一词,文中有时指汉族有时指中国所有民族,1905年《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明确其含义,“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遍俗称所谓汉族者”,它是“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胄 ”他还指出:“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说明“中华民族”是民族同化融合而来的事实。就这点而言,立宪派也是同意的,杨度说:“中国自古有一文化较高、人数较多之民族在其国中,自命其国曰中国,自命其民族曰中华。……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即此以言,则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中国可以退为夷狄,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亲疏之别。其后经数千年混杂数千百人种,而称中华如故。”(“金铁主义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深入人心,也得到少数民族的拥护。例如:1913年初,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一致决议“联合东蒙反对库伦”,并通电全国申明:“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当一体出力,维持民国”这是第一次在-文件中,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共同决议宣告自己的民族属于中华民族。 《义勇军进行曲》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这里都有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存在的含义在内。毛泽东说:“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领袖。所以,中华民族又是一个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的民族。”根据上下文“外来民族”、“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的历史中”,毛泽东不光指中华民族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民族,而且暗指匈奴、契丹、女真、蒙古、满洲都是“外来民族”,否则谈何“几千年”来的反抗外来民族的压迫?( 《中国革命和中国-党》)。某些学者,为了重新定义“中华”、“中国”,混淆是非,偏偏以这个词汇诞生来判断其内涵实际存在,不承认“中华民族”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实体。如此华夏民族和非华夏民族就没有本体、非本体之分了。

    七、主流国家民族观方法论的错误

    实际上现在的专家学者已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以华夏民族为主体传承华夏文明的民族国家偷偷换成了“五十六民族共和国”,五十六民族多元一体,汉族是其中普通一元。
    这种错误来源于,对古代中国继承的主体搞不清,所以其历史观随着领土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领土变伴随着民族变。 民族国家主要继承的是领土还是文化,是民族传承还是领土传承, 是领土重要还是文化是民族的根本。 中华民族从古代文明中国传承的是什么?什么才是中国的真正灵魂。我们的回答:“当然是民族,民族文化。民族消失领土还有什么意义。”他们常见的错误史观是以概念的流变性否定其固有性。

    1、借口“中国”这个概念在历史上曾经演变过,于是否定这个词汇已经演变成的固有属性这个事实,任意修改。

    2、强调吸收性,融合性是华夏民族的特点,但是否定其具有固有属性。将蕴育期等同于成熟期,否定华夏文明已经是成熟的文明,否定文明和野蛮的巨大落差, 否定汉族是已经成熟的民族。强调“民族是建构的”否认民族有其内在的稳定的文化内涵。 比如他们说:黄帝、炎帝、蚩尤都不是一族,舜是“东夷之人,周是西狄之人,那时既然汉族能融合为什么歧视蒙、满。他们把部落、部族融合等同于民族战争。所以他们认为蒙元、满清不算入侵。错误的把部族融合和民族入侵等同。

    3、事物的性质由谁来决定:

    有人这样反问,汉族可以向外拓展,可以以战争手段扩大疆域,可以强迫其他民族和汉民族融合成一个中国,为什么其他民族同样做就不行,就不是中国?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的性质应该取决于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方面发生变化了,事物的性质自然就变了,该事物就不再成为该事物。

    在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发生矛盾冲突时,如果要保持住事物的性质,当然是强干弱枝,站在事物的主要方面。汉族是中华民族的主体民族,始终是文化和生产力最先进的民族,代表着当时世界的最高文明,实际上就是当时的中国人。在任一历史时刻以其为首代表了整体的中华民族的利益和根本要求,代表了除入侵者之外的所有少数民族。在这种外族入侵的关头,作为我们今天的中国人的观点,当然要从中华民族的整体出发,绝大多数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中华民族的进步发展出发。所以站住汉族立场上有什么不对呢?

    参考文章:
    关于“民族国家问题”请参考葛兆光先生大作:
    重建关于「中国」的历史论述
    中国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吗?中国、中国历史是什么?
    不懂野蛮和文明,不要谈明清易代

    注[1]:即便是现在,一些少数民族仍然有男子与少女强行发生性行为的风俗习惯,这是当地人(甚至包括受害人)所允许的,并不会受当地社会的谴责或干预,刑法在这些地区并不干预。可是如果他们把这种习俗带入其他民族地区,特别是用大规模的暴力手段强迫其他民族也必须屈从呢?

    下面是几个发生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典型案例:

    [例1]:被告人拉白,男,藏族,42岁,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唐干乡牧民。
    该被告人拉白于1981年9月29日将本村少女才让太(14岁)强奸。同德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拉白拘役6个月。宣判后,同德县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向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拉白有期徒刑三年。

    拉白被判刑后,当地群众反映说:"把拉白判刑,太冤枉了,如果抓一个丫头耍一耍,都判刑,在草滩上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这个女的(才让太)是个妖魔"云云。不少人不但不同情被害人,反而使她抬不起头来,很难嫁。

    [例2]:被告人才夫旦,男,藏族,16岁,青海省海南自治州共和县牧民。

      该被告人才夫旦于1982年农历正月某夜,在16岁的女牧民尕毛吉帐房内吃了包子后,欲同尕毛吉发生性关系,遭其拒绝。事后,尕毛吉将此事告诉其他牧民,致被告人受人嘲笑,因此心怀不满,意欲报复。同年4月4日,才夫旦放牧时与尕毛吉相遇。尕毛吉向被告人喊"吃包子",后者觉得受到嘲弄,便向尕毛吉追去。之后,两人发生撕打。其间,被告人用石块猛砸尕毛吉面部、头部和胸部等处,致其当场死亡。

      被告人才夫旦被依法逮捕后,被害人的父亲、亲属以及部落群众20余人,联名写信给有关部门,要求释放才夫旦,并按当地习惯以赔命价方式处理此案。信中说:"认识的部落和睦平安的需要,被害人家的愿望以及部落内众人的心愿,郑重声明,请求宽大处理、释放才夫旦"。同时,经村里老人调解,被告人才夫旦家先后赔偿被害人家牛39头、马3匹。后,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罪从轻判处被告人才夫旦有期徒刑10年。该判决执行后,州、县检察院在调查中了解到,被害人亲属以及当地牧民和基层干部普遍认为,按照风俗习惯处理,赔偿了命价,就消除了矛盾,今后不会世代结冤,因此仍要求释放才夫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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