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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与社会”学术讨论会综述

    往我们多从-角度理解社会对思想的影响,着重于认识社会精英、社会上层的哲学思想和-思想。近年来已有许多学者试图改变这种状况。当今更需要扩大视野,观察思想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了解大众意识、大众文化与社会经济、社会-、社会生活、社会习俗等方方面面的联系。

        有学者认为,思想与社会互动研究值得重视。唯物史观承认物以外的因素,如-、宗教、思想对人类社会历史的作用,特别是人的心态、思想对社会历史的影响和作用。

        有些学者认为,当前的问题是社会史理论滞后,需要从思想史的角度考察社会现象,而一些社会史研究成果又向思想史研究提出了挑战性的问题;思想史学者引进这些问题,有可能对思想史起到改写作用。这就需要思想史与社会史专业互相促进。中国思想史应该走出观念发展史的局限,从社会史深处发掘研究资源,撰写一部全息性的思想史。

        有学者认为,如年代新的儒学热中盛行的文化寓言式的研究,与历史事实有很大的隔膜,缺乏解释力,甚至缺乏描述能力。应当把思想史与制度史结合起来,对历史运动提出框架性、模式性的解释。

        许多学者提出,学术研究推进到—定程度时,就需要再讨论,及时改造旧的研究范式。正如以社会史取代旧的-史一样,应当在新的学术基础上,建立新的思想史研究范式,重构思想史知识体系。思想史也是一个角度,可以通过研究各种思想形式解读历史。思想史的研究应从理论的高度把思想史与社会史结合起来,以修正宏观认识。

        有些学者还明确提出彻底破除学科本位意识,全方位研究中国社会历史的主张。认为,研究思想史的学者不能把“社会”排斥在视野之外,尤其应当充分关注对各种“思想的社会关系”的研究,切实把这方面的研究作为思想史、社会史的基础性研究看待。从狭隘的学科意识走向开放的问题意识,超越现有学科框架,全方位地研究社会历史变迁,是当代学科发展的大趋势。在这方面,西方学者已经创造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研究范例,如经常被人们提到的法国年鉴学派的“总体史”研究。在这方面,中国学者显得滞后。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应当从群体性学术理念、学术追求和学术评判标准中去寻找。

        有的学者对道教-思想与社会研究现状做了比较详细的综述与评估,进而系统地设想了道教-思想与社会研究的思路、课题和方法。

        基于上述回顾和评估,与会学者有一个共识:如何在新的时期、新的学术环境下进一步推进、深化思想与社会研究?这是一个值得认真研讨的课题。

      二  思想与社会的整体研究和历史本体的关系及其学术价值

        与会学者的另一个共识是:思想与社会的整体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学术课题。许多学者认为,社会史、思想史的下一步发展都有要解决的问题。现在重提思想与社会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他们还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这一课题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并充分肯定了其重要的学术价值。

        有的学者从哲学的高度论证了思想与社会互动研究课题的合理性、新颖性。认为根据三分法,一个统一物会分成两个对立的东西,对立的双方具有同一性,即相互依存、相互转化、互为对方。有时对立的双方彼此相即,如思想就是社会,社会就是思想。双方又会在一定条件下合成一个新的东西,那就是第三个。思想与社会互动研究的对象就是“一分为三”之“三”。思想与社会互动研究不是一些人研究思想,一些人研究社会;不是社会根据思想史,也不是思想指导社会史;而是把社会当做物质化了的思想(不仅是形态、结构、生活等),思想当做观念化的社会(不仅是观念、范畴的逻辑发展)看待。换句话说,研究既非社会亦非思想的社会化了的思想、思想化了的社会。这是一个非常新的视角,它并不排斥其他研究视角,而这个视角更重要、更丰富、更生动。与会学者大都对此表示赞同。

        许多学者从思想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角度论证这一历史研究中的常青课题。有的学者指出,从历史本身看,思想与社会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二者一直处于互动之中。有人说历史是思想史,有人说历史是社会史,无疑都各有道理。我们所要讨论的既不同于通常所说的思想史研究,又与通常的社会史研究有别,也不是思想研究与社会研究的机械相加。这个命题强调两者的混合、结合和互动。因此,研究思想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整体研究。在这里,作为关键词的“思想”不宜视为一个独立的、自主的领域,思想关联着特定的语境——社会。同样,作为关键词的“社会”也不是与思想分隔的,比如社会的分化、阶层、等级、社区、团体、法权关系等等,一定要把它们视为思想文化建构的结果。中国历史的特点之一是世俗化为主,因此,思想与社会的整体性或一体化的特点更为明显。与此相应,价值体系、知识体系、-体系、社会体系之间是一种一体化的关系,诸如天人合一、道器不二、体用不二、百姓日用即道、天理即伦理、知行合一等。这些观念所表达的既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骨架,也是社会历史的灵魂。它向我们揭示:不能把思想与社会分割开来。

        一些学者从历史现象本然状态的角度论证了思想与社会整体研究的必要性。他们认为,社会生活本来是一体化的,思想与社会本身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不要人为地割裂思想与社会。要注重研究对象与历史本体的关系,防止因学科的分化而造成碎化,进而失去本体。有的学者认为,思想与社会互动研究与其说是主观设定的,不如说它是由研究对象的客观属性所决定的。作为学术研究对象的“思想”本身就是一个不受现代学科分类限定的综合性的历史现象。以宗教现象为例,它既是一种“思想”现象,即信仰体系,又是一种“社会”现象,即社会组织。整体而言,它既是有特定“思想”意蕴的“社会”,又是有特定“社会”内容的“思想”。分析而言,它的一部分内容以“思想”的形式展示给人们,另一部分内容则以“社会”的形式展示给人们。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它属于思想史研究对象,而在另一个意义上,它又属于社会史或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为了研究的方便,人们可以将其分割给不同的学科,但不能因此而忘记甚至企图改变事物本身的客观属性。因此,为了降低整体研究的难度,人们可以将其适当分割,而在分别加以细致的研究之后,又必须以综合性的研究来还原事物的整体,如此方能全面地、具体地认识其本来面目。其实“思想”、“社会”之类的概念只是人们的主观判词。在现实中,不存在没有“思想”的“社会”。-关系、法权关系、道德关系和宗教关系等都具有明显的“思想”属性。这类社会关系是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属于典型的“思想的社会关系”。因此,无论思想史还是社会史都必须研究与各种“物质的社会关系”相对应的各种“思想的社会关系”。“思想”与“社会”本来就是同一个事物,或同一个事物的紧密相关的不同侧面、不同部分。通常分属于知识系统、逻辑系统、符号系统的“思想”是主体性与客体性、逻辑性与历史性、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这就是思想与社会研究的必要性、合理性的本体依据。

        许多学者强调整体性研究的学术价值。有的学者指出,思想与社会是有机的整体。思想与社会研究应呈现出“思想的社会”或“社会的思想”,而结构性的王权主义是中国传统的社会与思想的纽结关系的主干。对历史进行整体研究才能更准确地对历史进行定位,有了比较准确的历史定位,我们才有确定的历史“对话”对象,才可以避免“抽象继承”的各种偏差。有的学者认为,思想与社会不仅仅是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君主制度、纲常伦理和家族制度三位一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之一。因此要扩大视野,抓住时代思想的本质,研究结构性的王权主义,透过表层现象揭示社会的本质。有的学者认为,任何专门史研究都不能忽视整体研究的视角。社会是个整体,必须从社会的角度讨论思想,把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结合起来。有的学者指出,社会定位不准确,研究思想就会有问题,反之,不研究思想,特别是社会主流思想,就很难为社会定位。王权结构就很典型。

        与会学者的共识是,有关思想与社会的研究,可以沟通、整合思想史研究和社会史研究,具有拓展中国思想史、社会史的研究领域和视野的重要学术意义。思想与社会互动研究对于思想史和社会史都是非常好的切入点,有关研究可以提高历史学的整体研究水平,深化对中国社会历史的认识。

        三  思想与社会研究的课题及有关的专题研究

        关于思想与社会及其互动关系的研究,与会学者从研究对象和操作方式的角度,提出了一批值得研究的具体课题,颇有提示和启发作用。

        有学者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研究课题,诸如社会的-哲学范式与社会整体控制问题;社会-阶层、身份、角色及其观念、人格、生活、功能综合研究,特别是对历史影响极大的官僚阶层、官僚集团的研究;精英思想(包括经典思想)、统治思想、普遍的社会思想、大众心态等不同层次的思想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价值取向、信仰与行为方式研究;社会思潮与社会运动研究;形式主义与文化、社会研究;社会文化典型、文化偶像、文化符号、文化图腾研究;观念的制度化与制度的观念化过程研究;区域文化与社会的整体研究;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研究;思想的社会化与社会的思想化过程研究等。

        许多学者强调应重视社会普遍意识或一般思想的研究。有的学者认为,普遍意识,即在某一社会群体中广泛存在的共同的信仰、信条、信念、心态。全社会各阶层成员的普遍意识,特别是获得社会一般成员认同的-意识、社会意识,往往是社会风尚、习俗、信仰的主体性支配因素,由此而形成的普遍化的“意识一行为模式”和社会人格,最能体现某一历史时代或历史时期的社会精神风貌和社会特征。它又是体现时代精神的所谓“精英思想”的社会背景和文化背景。普遍意识既属于“思想”,又属于“社会”,因此是思想与社会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揭示普遍意识的内涵、结构、特点,必须首先分别系统研究统治思想、社会思潮、各种类型的精英思想及社会各阶层的心态,然后通过仔细的比较,找出其共同的内容、结构和逻辑。换句话说,必须研究社会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思想与意识,并在这个基础上揭示其共同的取向、思路和范式。

        一些学者认识到重点加强中国历代统治思想与民间社会-意识关系研究的必要性。他们认为,统治思想即法定意识形态,是社会主流文化的集中代表。统治思想属于“上层文化”,民间社会-意识属于“下层文化”,二者之间又相互对流,甚至互为因果。它们之间的分化、互动、影响与交融既是一种重要的思想现象,又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这两个层次社会意识的共同内容和本质又最能体现一个社会的普遍意识和共同信仰。从现有学术成果看,对中国历代统治集团-思想、社会思想的研究、历代社会思潮的研究、统治思想与各种社会思潮关系的研究、法定意识形态与民间信仰互动关系的研究等,都相当薄弱,有的很不系统,有的不够深入,有的甚至是空白。这就需要从思想与社会互动关系人手,在研究方法上把“从上往下看”与“从下往上看”结合起来,在对统治思想、精英思想、社会思潮、大众心态和民间信仰分别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考察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全社会普遍意识发展史做出深度分析和系统描写。这个研究对于深化思想与社会的研究和强化整体历史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关的具体研究课题很多,如历代统治集团的-思想、社会思想及其与各种社会思潮的关系,王权主义与各种社会权威崇拜的关系,法定意识形态与民众社会理想的关系,钦定的经典思想与大众社会文化符号的关系,统治思想与各种民间社会文化典型的关系,统治思想与各种宗教的-观念、社会观念的关系等。

        提交这次学术年会的论文大多数属于思想与社会的专题性研究,这些学术成果提供了一些新思路、新方法。在讨论中,也有许多学者结合对具体历史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很有启发性的课题、思路和研究途径。

        一些学者重视社会共享的思想观念、社会群体文化性格及有关的社会组织形式的研究。有的学者从明清时期“善会”的角度,解读“一般的思想史”,揭示当时社会共享的思想观念。有的学者通过对“帮会意识”的剖析,研究这一非制度性社会群体的文化性格,并解析帮会现象的本质。有的学者研究了唐宋时期敦煌民间结社的理念与组织形态。

        一些学者主张把非文本的思想列为思想史研究的重要对象。有的学者提出,中国古代重视教化的思想家都很善于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方式伦理化,变成文化符号或-图解,进而把世俗理性提升为-理念。“百姓日用即道”这个命题表明生活方式既是社会现象又是思想现象。等级序列、生活方式、伦理道德三位一体化,这是中国传统文化模式,由此而造成-泛化对社会生活方式的影响及生活方式泛意识形态化对思想文化的影响很值得研究。衣食住行皆有文章,它们往往被赋予-属性和道德善恶内容。以穿衣着装为例,“衣裳”成为中国、华夏族的代称,又是文化传承(衣钵)、文化精英(衣冠)、-功名(衣冠之士)和“领袖”的符号,“衣冠之治”还可以表示对官员的赏罚(顶戴)以及国际交往、社会变革、改朝换代等。有的学者从清代以来的“发辫”问题人手,研究了泛-文化思维方式的若干特点,即一切问题意识形态化,-理念空泛化,群众化,-运动化等。

        一些学者关注文化典型、文化偶像的研究。有的学者认为,不是思想家的思想偶像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例如,古代的“愚夫愚妇”可以不知道孔夫子,而没有不知道关夫子的。作为思想偶像的关公不是思想家,且与历史原型有很大距离,然而社会给他附加的价值,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面貌。有的学者具体研究了中国古代“圣王”文化偶像与皇帝群体的“自尊一自罪”-人格维度的关系。

        有的学者认为,“文化错觉”是很有学术价值的研究课题。历史上的一些现象,在今人看来是愚昧的,如初民的图腾崇拜,而在当时是文化创造的起点,具有把一个部落凝聚成一个整体的作用。这些现象属于文化错觉,而当时的人们却认定是如此。文化错觉中有真切的凝聚心灵的价值选择,研究这种“虚灵的真实”可以发现思想与社会的真谛。

        有的学者认为“史义”是“社会史”与“思想史”的一个纽结。通过分析传统史学所讲究的“事(史实)”、“文(记事文献)”、“义(价值标准)”的关系,分析史家“窃取”之“义”与“众意”之“义”及“公意”之“义”的关系,审视思想与社会的关系;并进一步指出“史义”决非经验个人所可随意确定,它在史家的真切体悟中,却又超越史家个人的局限。

        有些学者认为对思想与社会都有重大影响的士大夫(知识分子)是值得重视的研究对象。有的学者通过考察唐宋以来长江流域士绅、书院与儒学之间的互动关系,揭示了士绅在儒家思想的传播与学术更新中的作用,指出士绅与书院构成一种共生结构。有的学者具体分析了士人在汉初思想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的学者研究了“教育独立论”与民国知识界的关系。

        有些学者关注-理念与国家权力、文化取向与-活动、观念与行动的关系研究。有的学者研究了“和”的观念与中国古代-的关系。有的学者研究了中国传统社会整合模式。有的学者提出“文化-”的概念,进而分析了中国传统-思维的文化取向与秦汉-。有的学者研究了汉代兵阴阳家对当时-、社会与思想的影响。有的学者研究了清廷文化取向与对礼学的倡导问题。还有学者分别研究了与现代自由主义传播相关的若干问题。

        有些学者认为,应当注意考察家庭与社会和文化的关系,研究家庭、家族观念与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互动关系。在研究家庭史时,不能忽视文化因素,传统文化的许多特点反映在家庭之中,从家庭的历史也可以看出文化的发展变化。有的学者提出“位值观”  的概念,从体现中华民族结构性辩证思维的位值观人  手,分析了中国传统家庭家族观念及其结构。

        四  思想与社会研究的方法及有关的对话与争鸣

        有些学者主张强化问题意识,注重科际整合,坚持多学科、多视域、多维度的综合研究,以研究对象的客观属性为依归,从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研究方式与方法。有的学者指出,课题的整合必然要求方法的整合、知识的整合。更何况学科的分类只是研究对象的区别,不是研究方法的畦域,一切有利于解剖研究对象的方法都可以采用。就思想与社会研究而言,只要是可以用于认识社会现象,特别是与之相关的各种精神现象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都应该毫不犹豫地拿来。这就是前人所说的“集千古之智”。

        一门学科的重大突破往往有赖于研究视野的扩大和研究方法的创新。限定学科的研究视野、研究方式和研究方法的做法是不足取的。如果用这种狭隘的学科本位意识去限定他人,更是十分有害的。

        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多角度、多层次、多中介地研究-思想与社会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思想内容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社会现象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以及思想与社会关系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决定了思想与社会的关系极其复杂。在具体研究中必须多方探索可行的研究途径和操作方案。例如,展开多层次的研究,即分别研究思想与社会形态、社会结构、社会分类、社会组织、社会控制机制、社会心态、社会行为、社会风俗等社会各个层面的关系。在研究的起步阶段做比较细的分割是必要的。还可以通过思想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各种中介,如国家、宗教、宗族制度、家庭制度及其他各种社会组织等,研究二者的关系。对-思想、社会思想做贯通式研究也是可供选择的具体操作方案之一。比较而言,社会思想比-思想更贴近社会。中国古代的-思想与社会思想相互支撑、相互论证,二者基本上是一体化的。例如,所谓“三纲”依据同一种支配模式规范君臣、父子、夫妇关系。它本身既是-思想命题,又是社会思想命题。深入研究-思想与社会思想的内在联系,有利于认识-思想的社会根源和社会意义。

        一些学者提出了知识论在学术研究中的意义。有的学者指出,解读古人首先要解读其语境。由于现代研究者与古人的“知识系统”相互隔离,在研究古代文献时往往出现“误读”现象。因此,不能用我们的知识体系直接去评判。理解古人“想什么”和“如何想”的重要性要优先于他们“如何说”,要着重考察当时的人们依据什么这样说而不那样说。由此才能在充分理解中国古代范畴的性质和特征及其思维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和评说。有的学者通过汉语语境分析“民”本和“民”主,所运用的方法与上述看法有相通之处。

        与会专家学者对一些研究方法和路径问题有不同看法,展开了热烈的对话和争鸣。

        关于概念、范畴的不同理解,有些学者主张在使用“思想”、“社会”等概念时,可以模糊一些,要充分注意到其中的诸多层次。有些学者则认为,只能在精英思想的意义上使用“思想”这个概念。对于中国历史上“家庭”的定义及其基本特征也有类似的争论。有的学者认为家庭是“在血亲基础上建立的最基本的经济社会单位”,它有两重含义:一是“个体小家庭”,其根本特征是同居共财;二是“母体大家庭”,它是直系血亲大家庭分裂而成的若干个体小家庭的总合。有的学者则强调家庭不同于家族。有的学者指出,家庭是一个历史动态概念,不一定提出一个终极定义,应当从历史运动变化中去把握家庭的含义。

        关于研究对象与属性,许多学者质疑把“精英思想”与“大众思想”、“大传统”与“小传统”对立起来的做法。他们指出,思想是有灵气的,思想家的思想影响固然很大,而不是思想家的思想更是不容忽视的。精英与大众是互相含摄关系。精英与大众既有差别又有联系,无论从发生还是从发展的角度看,都很难把思想发明权简单地归于一方。就具体历史现象而言,有的非此即彼,有的亦此亦彼,有的介乎二者之间。历史本身是多侧面的、丰富多彩的。有的学者主  张摒弃简单的二分法,把精英视角与下层视角结合起  来,采取更平实的模糊立场,进行整体化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文化创造实践与思想是互相制约的,凡是被精英总结的、被国家政权认定的、又被大众认同的思想,其影响力更为深远。

        有些争论围绕研究方法展开,有的学者认为,个体的人是思想的载体和社会的主体,如果没有人的承载与中介,“思想与社会”的命题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在社会-生活的真实过程中都是没有意义的。人的社会存在的个体性影响着思想的存在形式及其意义,人类社会的历史本质意味着社会的思想本质,思想与社会的一切关联都必须经由人的中介才是可以分析的,因而有关研究必须以“人”为本。在具体课题的研究中,有的学者注重运用结构分析,看到位置、结构决定着某一关节点的价值。在方法论的研讨中,有的学者讲究个体分析。有的学者为了启发讨论,把有关的研究方法、路径归纳为“结构本位”与“个体本位”两类,并由此而导出方法论上的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争。多数学者认为,一方面任何创造性行为的终端必定通过个人的心灵流于笔端,另一方面社会结构具有长时段的历史意义。因此,这两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都有价值,既要重视对整体性、规律性认识有重大意义的结构分析和研究,又要重视有利于揭示个性、展示历史丰富性的个性分析和研究,两者可以并行不悖,互相补充。有的学者认为,从研究路径看,应以社会为“本”,以思想为“解”,无“本”不能“解”。思想为“解”是被动的,“解”要以事实(社会)为基础,然后才能转为能动的。有的学者还进一步指出,这类方法论之争久已有之,社会结构既是结构的,又是个体的,从终极关怀的意义上,追问方法论上的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何者为本是无意义的。从研究路径上看两种方法都可以使用。而有些学者则认为,方法论上的集体主义是不成立的。

        这些对话与争鸣很有意味,有的甚至涉及对历史学的定位问题。有关争论表明,仅就思想与社会这个研究领域而言,从具体的研究对象,到相关的概念、范畴,再到研究方法、路径,都有一系列的重大理论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提出对启发思考,深化认识,推动学术研究,无疑有很大助益。

        [作者张分田,1948年生,教授;  王利华,1963年生,副教授。南开大学历史学院、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300071]

        (责任编辑:高世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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