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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构上看东汉与西罗马帝国的崩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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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伤外感的征象,无疑削弱了东汉与罗马两大帝国的力量,但是,若没有结构性的缺陷,这样庞大而复杂的*体系,仍会有移东补西的救济能力(例如移民就食,或运粮赈灾),俾有休养生息的复健功能。只有在结构上发生了问题,始有崩解的可能。
汉帝国与罗马帝国,有一个核心地区,及广大的外延,形成权力层级结构与空间的内外结构。在汉代中国,前者为郡县,后者为"中原"与外州;在罗马,前者为行省与属国,后者为意大利半岛与外地。两个帝国都是结构体系。由一个主体系领有若干次级体系,结合为不是十分稳定的整体结构,用Herbert Simon的辞汇,这种复杂体系系由原本可以独立的系统合成,在主体系有能力控制次级体系,复杂体系各部分有其互补互利的功能,一旦主体系失去控御能力,各次级体系即可能纷纷脱离。因此,这样的复杂体系并不稳定,时时在将崩解的边缘。(nearly descomposable condition)于是,关键在于核心地区中的主体能否长期保持一定的实力,使整个体系整合融铸为不能分裂的结构。
东汉继承西汉已经组合的体系,以察举制度晋用各地的人才,参加中央政府的动作,可称为"凝聚型"的体系。在核心部分,西汉体制是君权与相权合作操持统治功能。相权代表全国的文官系统,而文官系统则由察举制晋用儒家知识分子提供人才。儒家意识形态为皇帝天命及文官的服务功能提供了政权的合法性。汉代的精耕农业与农舍手工业生产的消费品,必须有市场网为全国物质提供周流转输的功能,人才与物资的流通周转,使汉代的中国结合为一个庞大的复杂体系。
这一相当稳定的体系,在东汉时有了相当程度的变化。东汉削弱相权,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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