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皇帝都有自己的后妃来源,清代皇帝与历代不同,它创立了具有自己特点的“选秀女制度”。
如果按照爱新觉罗·溥杰的夫人嵯峨浩的《食在宫廷》中的说法,选秀女之事从顺治二年起“直到康熙帝之后,这种事一次也没有发生”。而事实并非如此。
清代第一次选秀女
顺治皇帝六岁登基,十四岁举行大婚,二十三岁死去,在位十七年。前七年由多尔衮摄政,那时顺治才十来岁,自然不会有选秀女之事。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多尔衮病死。翌年顺治帝亲政,同年举行大婚,册立科尔沁蒙古旧礼克图亲王吴克善之女博尔济吉特氏为皇后,但到顺治十年八月,这位皇后因故被降为静妃,改居侧宫。
顺治十年十月,作为皇帝的顺治下令“选立皇后,作范中宫,敬稽典礼。应于在内满洲官民女子,在外蒙古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选择”。这次选秀女,从上谕颁布后,直到第二年五月,才择定科尔沁蒙古镇公绰尔济之女——也就是废后静妃的侄女博尔济吉特氏为皇后,并于同年六月举行大婚。
尽管顺治在前述上谕中没有使用“选秀女”这一词,但为解决皇帝配偶,而在满蒙官民女子中大规模阅选的做法,与后来的所谓“选秀女”活动是完全一致的。实为清代皇帝第一次选秀女。
严格的选秀女制度
在八旗子女内部“选秀女”形成定制以后,每三年都有一批年轻的旗籍女子被选到宫中,不仅皇帝的后妃要从这些女子中挑选,有的秀女还有可能要配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