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王朝与诸侯之关系
前所述之十节,周之政教大端粗具矣。要而论之,其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之精意,虽兼王朝及侯国而言,而其根本仅在天子都城及六乡、六遂之区域。虽推其功效,固足使诸侯仿行,合无数之乡、遂,而成一大国。
《书·费誓》:“鲁人三郊三遂。”即访天子之制,为三乡三遂也。
然以周代万里之幅员,而*之精神,仅见于方四百里之乡、遂,外此之五等诸侯,皆非天于号令之所及,则周天子不过一模范之侯封,不足为四海共主也。吾人今日所当知者,周之制度,小则比、闾、族、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