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王朝之教育
周代教育分乡、遂与王朝为二途,犹今地方教育与国家教育之别也。王朝掌教育之官曰师氏、保氏、乐师则掌小学教育者也。
《周官·师氏》:“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保氏》:“掌养国子以道。”《乐师》:“掌国学之政。”
曰大司乐、大胥、小胥,诸子,则掌大学教育者也。
《周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小胥》:“掌学士之征令。”《诸子》:“掌国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