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首页>>中国历史 >>其他古史
  • 周代之变迁
  • 共和与民权
  • 周之礼制(十三)
  • 周之礼制(十二)
  • 周之礼制(十一)
  • 周之礼制(十)
  • 周之礼制(九)
  • 周之礼制(八)
  • 周之礼制(七)
  • 老子与管子
  • 最新热门    
     
    周之礼制(六)

    第五节 市肆门关之政

    周人生计惟恃农田,贾人亦授贾田,则分业尚未甚严,农商可兼治也。然《周礼·地官》于市政亦设专官,货贿之出入门关者,各有治禁。则其商业虽不若后世之,殆必盛于唐、虞、夏、商,且其教条规制,多为后世所本,则言吾国之商政者,不可不首稽《周官》也。周之掌市肆门关者有:司市、质人、廛人、泉府、司门、司关、掌节诸官。其市官所自辟除者有:胥师、贾师、司虣、司稽、胥、肆长诸职。而立则掌于内宰。

    《周官·内宰》:“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置其叙,正其肆,陈其货賄,出其度量淳制。”

    其市在王宫之北。

    《考工记》:“匠人营

    < 1 >   < 2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7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