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文化,以礼不渊海,集前古之大成,开后来之政教。其著于典籍者,虽经秦火,所存犹夥。《汉书·艺文志》具存其目:
“《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周官经》六篇。”
后世以十七篇之《经》为《仪礼》,六篇之《周官》为《周礼》。
《汉纪》(荀悦):“刘歆奏请《周官》六篇列之于《经》,为《周礼》。”《经典释文序录》(陆德明):“刘歆建立《周官经》,以为《周礼》。”《晋书·荀崧传》:“崧上疏,请置郑《仪礼》博士一人①。”
其《古经》五十六卷,自十七篇外,谓之《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