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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商之文化

    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汤归自夏,至於大坰,仲虺作《诰》。汤既黜夏命,复归於亳,作《汤诰》。伊尹作《咸有一德》。夏师败绩,汤遂伐三?,俘厥宝玉,义伯、仲伯作《典宝》。咎单作《明居》。成汤既殁,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伊尹作《太甲训》三篇。咎单训伊尹事,作《?丁》。伊陟相大戊,亳有祥桑、谷共生於朝,伊陟赞於巫咸,作《咸嬖》四篇。大戊赞於伊陟,伊陟作《原命》。仲丁迁於嚣,作《仲丁》。河亶甲民相作《河亶甲》。祖乙圯耿,作《祖乙》。高宗梦得说,使百工夐求,复之傅巖。作《说命》三篇。祖己作《高宗训》。”

    《诗》之名颂十二篇,今之存者五篇。

    《诗谱》(郑玄):“宋戴公时当宣王,大夫正考父者,校商之名颂十二篇於周太师。以《那》为首,归以祀其先王。孔子录诗之时,则得五篇而已。”《诗小序》载《那》,祀成汤也。《烈祖》,祀中宗也。《玄鸟》,祀高宗也。《长发》,大禘也。《殷武》,祀高宗也。

    其钟鼎之文传世至夥。

    積古斋钟鼎彝器款识》(阮元)载商钟三,鼎二十三,尊十七,彝二十七、卣十三、壶六、爵三十三、觚十四、角七、敦六、甗二、鬲四、盉二、匜二、盘二、戈三、句兵二。阮录以文字有甲子等字者为商器,故著录最夥。《愙斋集古录》(吴大澂)第七册则以甲乙等字为祭器之数,多不标商器,然亦以商器文简为言。如亚形母癸敦未标商器,其跋语则谓“商器文简,多象形文字。”若以吴录所载敦鼎诸器分标商字,其数当更多於阮录也。

    而近世发见之龟甲古文,学者咸称为殷商文字。

    《殷商贞卜文字考》(罗振玉):“光绪己亥,闻河南之汤阴发现古龟甲兽骨,其上皆有刻辞。翌年传至江南,予一见诧为奇宝。又从估人之来自中州者,博观龟甲兽骨数千枚,选其尤殊者七百。并询知发见之地,乃在安阳县西五里之小屯,而非汤阴。其地为武乙之墟,又於刻辞中得殷帝王名谥十余,乃恍然悟此卜辞者,实为殷室王朝之遗物。其文字虽简略,然可正史家之违失,考小学之源流,求古代之卜法。”

    故考殷之文化,较愈于夏之无征焉。

    商之异于夏者,教尚敬,尚质。

    《礼含文嘉》:“质以天德,文以地德,殷援天而王,周据地而王。”《说苑·修文篇》“商者,常也。常者质,质主天。”

    色尚白。

    《礼记·檀弓》:“殷人尚白 ,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

    以十二月为正月,

    《尚书大传》:“殷以季冬月为正。”

    岁曰祀。

    《尔雅》:“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

    其授田人七十亩,其工尚梓。

    《考工记》:“殷人尚梓。

    其庙制为重屋,

    《考工记》:“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二尺,四阿重屋。”

    其封爵以三等。

    《白虎通》:“殷爵三等,谓公、侯,伯也。”

    而其尤异者,有三事:一曰迁国,二曰田猎,三曰祭祀。夏都安邑,未尝迁居。而商则自契至汤八迁:

    《史记·殷本纪》:“自契至汤八迁”。《通鉴外纪注》(刘恕):“契居商,昭明居砥石,相土居商邱,汤居亳,四迁事见《经》、《传》,而不见余四迁。”《礼注》(胡克家):“契始封商,昭明再迁砥石,三迁商,相土四迁商邱,帝芒时五迁殷,帝孔甲时六迁商邱,汤七迁南亳,八迁西亳。”

    汤所居之亳有三:

    《中国历史教科书》:“汤既胜夏,立景亳于河南,建为帝都。建东亳于商邱,西亳于商州,皆曰商邑。”

    其后诸王复不常厥居。

    《史记·殷本纪》:“帝仲丁迁于隞。河亶甲居相。祖乙迁于邢。……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迺五迁,无定处。帝武乙立,殷复去亳,迁河北。”

    《书古微》(魏源):“盘庚自邢迁亳。武丁既没,其孙武乙又去亳而迁于河北之朝歌。”

    《殷商贞卜文字考》:“《史记·殷本纪》张守节《正义》言:《竹书纪年》自盘庚徒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五年,更不迁都。然考盘庚以后,尚迁都者再。《史记·殷本纪》:‘武乙立,殷复去亳徒河北’。今本《竹书纪年》:‘武乙三年,自殷迁于河北。十五年,自河北迁于洙。’此盘庚以后再迁之明证也。但《史记》及《竹书》均言武乙徒河北,而未明指其地。今者龟甲兽骨,实出于安阳县城西五里之小屯,当洹水之阳。证以古籍,知其地为殷墟,武乙所徙,盖在此也。”

    其迁居之原因多不可考,惟盘庚之迁殷,略述其故。

    《盘庚上》:“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居,于今五邦。”

    《盘庚中》:“先王不怀厥攸作,视民利用迁。”

    《盘庚下》:“古我先王将多於前功,适於山。”

    视利而迁,且适于山。山之利,殆即田猎之利。仲丁迁隞,其地多兽。武乙好猎,至为雷震。

    《史记·殷本纪》:“武乙猎於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

    殷之多迁都,实含古代游牧行国之性质。其谓诸帝因水患而徙者,未足为据也。

    《书序》郑注:“祖乙又去相居耿,而国为水所毁,於是修德以御之,不复徙。祖乙居耿,后奢侈踰礼,土地迫近山,水尝圯焉。至阳甲立,盘庚为之臣,乃谋徙居汤旧都,治于亳之殷地。商家自徒此而改号曰殷。”

    殷之王室迁徒无常,其侯国亦逐效之。如周诗所载太王迁岐,文王作丰,武王都镐,皆殷事也。吾读诸诗,想见其时旷土甚多,丰草长林,初无居人,待新迁国者经营开辟。

    《诗·大雅·绵》:“周原??,董荼如饴。”“迺疆迺理,迺宣迺亩。”“柞棫拔矣,行道兑矣。”《皇矣》:“作之屏之,其葘其翳。修之平之,其灌其栵。启之辟之,其柽其椐。攘之剔之,其?其柘。”“柞棫斯拔,松柏斯兑。”

    则殷王室之迁徙,亦可由此而推知矣。

    殷人之尚田猎,见于新出土之龟卜辞。

    《殷商贞卜文字考》:“卜辞中所贞之事,祀与田猎几居其半。”“戊午,王卜贞田盂,往来无?。”“戊子,王卜贞田?往来无?。”“壬申,卜贞王田奚,往来无?”“壬辰,王卜贞田玫,往来无?”“丁卯,卜贞王田大,往来无?”“癸未,卜王曰贞,有马在行,其佐射获。”“乙未,卜以贞逐豕获。”“鹿茸获。”“贞其射鹿获。”(卜辞甚多,此仅摘录数条。)

    其后世如纣之为沙邱苑台,广聚鸟兽。殆亦本其国之习而加甚耳。

    《史记·殷本纪》:“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

    周公称文王不敢盘于游田,又戒成王毋-于观、于逸、于游、于田,即由以殷为鉴,而动此反感也(均见《书·无逸》)。然《诗》之《灵台》,尚夸鸟兽。

    《诗·灵台》:“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

    而《逸周书》载武王猎兽,其数之多,至可骇异。

    《逸周书·世俘篇》:“武王狩,禽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麋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

    是皆夏、商之际所未有也。

    殷之尚猎,盖缘尚武之风,自汤以来,极重武力。

    《史记·殷本纪》:“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诗·商颂·长发》:“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

    故囿制始于汤。

    《淮南子·泰族训》:“汤之初作囿也,以奉宗庙鲜?之具,简士卒,习射御,以戒不虞。及至其衰也,驰骋猎射,以夺民时,罢民之力。”

    其后武丁复张殷武,

    《商颂·殷武》:“挞彼殷武。”

    伐鬼方。

    《易·既济》:“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服章多用翟羽。

    《通鑑外纪》:“武丁时编发来朝者六国,自是服章多用翟羽

    至于武乙,且仰而射天。

    《史记·殷本纪》:“武乙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名曰射天。”

    其世尚强御可想矣。

    《诗·大雅·荡》:“文王曰咨,咨女殷商,曾是强御,”“强御多怼。”

    殷人之尊神先鬼,孔子已言之。观汤之征葛,以葛之不祀为罪。

    《书序》:“葛伯不祀,汤始征之,作《汤征》。”《孟子·滕文公》:“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共粢盛也。’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夺之,不授者杀之。有童子以黍肉饷,杀而夺之。……为其杀是童子而征之。”

    殆由葛伯主张无鬼,不以祭祀祖先为然。而汤则以祖先教号召天下,故因宗教不同而动兵戈。其后之以岁为祀,亦以明其注重祀事,更甚于夏也。《商颂》五篇,皆祭祀之诗。读《那》及《烈祖》诸篇,可推见其时祭祀之仪式。

    《诗·那》:“猗与那与,置我鞉鼓。奏鼓简简,?我烈祖。汤孙奏假,绥我思成,鞉鼓渊渊,嘒嘒管声。既和且平,你我磬声。於赫汤孙,穆穆厥声。庸鼓有?,《万舞》有弈。我有嘉客,亦不夷怿。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顾予烝尝,汤孙之将。”

    《商书》亦多言祭祀鬼神之事。

    《盘庚上》:“兹予大享於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

    《盘庚中》:“我先后绥乃祖父。乃祖乃父,乃断弃汝,不救乃死。”“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於朕孙!’迪高后丕乃崇降不祥。”《高宗?日》:“典祀无丰於昵。”《微子》:“今殷民乃攘窍神只之牺牷牲,用以容,将食无灾。”

    周之代殷,且以弗祀为纣之罪状。且以弗祀为纣之罪状。

    《书·牧誓》:“昏弃厥肆祀弗答。”

    盖殷以崇祀而兴,以不祀而亡,此尤殷商一朝之特点也。尚鬼,故信巫。而巫氏相殷室。

    《书·君奭》:“在大戊时,……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史记·殷本纪》:“伊陟赞言於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史记·封禅书》:“伊陟赞巫咸,巫咸之兴自此11。”

    重祀,故精治祭器,而钟鼎尊彝之制大兴。

    《册册父乙鼎跋》(阮元):“周器铭往往有‘王呼史册’、‘命某某’等语,商人尚质,但书册字而已。子为父作,则称父,以十干为名字。商人无贵贱皆同,不必定为君也。”(所契约,知商之钟鼎独多者,以其君臣上下多为祭器以祀先也。)

    祭必择日,故卜日之龟甲,犹流传于今世。此皆事理之相因者也。

    殷之风气,既如上述。殊无以见其享国长久之故,吾尝反复诸书,深思其时之情势,而得数义焉。一则殷多贤君,故其国迭衰迭兴也。《史记·殷本纪》之称殷之兴衰凡十见:

    雍己立,殷道衰,大戊立,殷复兴。河亶甲时,殷复衰。祖乙立,殷复兴。帝阳甲之时,扫衰。盘庚之时,殷道复兴。小辛立,殷复衰。武丁立,殷道复兴。帝甲-乱,殷复衰。帝乙立,殷益衰。

    与《夏本纪》之一称夏后氏德衰者不同,周公以《无逸》勉成王,盛称殷之三宗。

    《书·无逸》:“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其在高宗时,旧劳於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於庶民。……”

    而《孟子》则谓其时贤圣之君六七作。

    《孟子·公孙丑》:“自成汤至於武丁,贤圣之君六七作。”

    足知殷之贤君多于夏代矣。且商虽自汤以来,世尚武功,而其政术则任贤而执中。

    《诗·长发》:“汤降不迟,圣敬日跻12。不竞不?,不刚不柔,敷政优优,百禄是遒。”《孟子·离娄》:“汤执中,立贤无方。”

    非专偏于武力。至箕子陈述皇极,犹以刚柔互克为言。《史记》所谓殷道,其在是欤?

    一则殷之兴学,盛于夏代也。据《礼记·王制》,殷有左右二学,

    “殷人养国老於右学,养庶老於左学。”

    又有瞽宗,

    《明堂位》:“瞽宗,殷学也。”

    及庠序。

    《学记》:“党有庠,术有序。”庾氏云:“党有庠,谓夏殷礼。13

    《孟子·滕文公》:“殷曰序。”

    至其未造,周有辟雍,疑必殷有其制而周仿之。

    《诗·灵台》:“於论鼓钟,於乐辟雍。”《王制》:“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是周之为辟雍,实仿天子之制也。

    虽其教法不可详考,以《说命》之遗文证之。知殷人之讲求教育及学术,远有端绪。

    《文王世子》引《说命》曰:“念终始典於学。”《学记》引《说命》曰:“惟敩学半。”“敬孙务时敏,厥修乃来。”

    风气所被,私家之学也兴。

    《尚书大传》:“散宜生、闳天、南宫适三子者,学於太公。太公见三子,知为贤人,遂酌酒切脯,除为师学之记,约为朋友。”(按此虽殷季之事,然私人从师受学,必不始於此。)

    商之多士,咸知典册。

    《书·多士》:“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

    粒食之民,昭然明视。

    《大戴礼·少间篇》:“成汤服禹功,以修舜绪,为副於天,粒食之民,昭然明视,民明教,通於四海,……殷德小破,二十有二世,乃有武丁即位,开先祖之府,取其明法,以为君臣上下之节,殷民更眩,近者悦,远者至,粒食之民,昭然明视。”

    故其文化盛于夏代,而国家亦多历年所焉。

    一则殷之民德纯厚,至帝乙以后始败坏也。殷之民风,略见于《盘庚》三篇,如:

    “民不适有居,率吁众感,出矢言。”“相时?民,犹胥顾於箴言。”

    盖殷民质直,有不适其意者,则直言之。而顾恤箴规,初不敢放佚为非也。说经者谓殷民奢-成欲,然亦仅据《盘庚》所谓“乱政同位,具乃贝玉”及“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数语而言,未见其何等奢-也。其后周公述殷代风俗,则自汤至帝乙时,官民无不勤劳敬慎。

    《书·酒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自成汽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於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惟助成王德显,越尹人祗辟。”

    与〈商颂〉之言相合。

    《诗·殷武》:“稼穑匪解,不敢怠遑。”

    至纣时,本酗酒乱德、民俗大坏。

    《书·微子》:“殷罔不小大,好草窍奸宄。”“小民方兴,相为敌仇。”

    殷始由之而亡。周即定鼎,殷民犹思恢复。周公惮子,屡加诰诫,惟愿其安居田里。

    《书·多士》:“尔乃尚有尔士,尔乃尚甯干止。”“今尔惟时宅尔邑,继尔居。”

    《书·多方》:“今尔尚宅尔宅,畋尔田。”

    又时时迁徙其居,分散其族。

    《书序》:“成周既成,迁殷顽民。14

    《左传》定公四年:“周公鲁公以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使师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以法则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职事於鲁。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启以商政,疆以周索。”

    盖殷民悍直之气与其团结之力,固易代而不衰也。

     

    ①《竹书纪年》称“桀居斟?,迁于河南。”魏源《书古微》力驳其非。

    ②此盖据《竹书纪年》。

    ③今偃师县。

    ④据魏源《书古微》。

    ⑤亦作嚣,今河南荥泽县西。

    ⑥内黄县东南。

    ⑦邢台县。

    ⑧此数语本《国语》。

    ⑨诗·车攻》:“抟兽于敖。是周时敖犹多兽。”

    ⑩胡注:“服章句见《通典·礼五》引古今注,今本无此文。”

    11梁玉绳谓巫咸非巫,阮元谓巫咸,巫贤,世职为巫。故以巫为氏。

    12郑笺:“汤之下士尊贤甚疾,其圣敬之德日进。”

    13盖虞名庠,而夏殷承之。

    14江声曰:由周而言,谓之顽民;由商言之,固不失为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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