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的开拓事业,论范围,论时间,都比秦始皇的加倍;费用自然也加倍。军需和边事有关的种种工程费,募民实边费(徙民衣食仰给县官数年,政府假与产业),犒赏和给养降胡费,使节所携和来朝蛮夷所受的遗赂——这些不用说了。光是在元朔五六年(前一二四至一二三年)间对匈奴的两次胜利,“斩捕首虏”的酬赏就用去黄金二十余万斤。武帝又厉行水利的建设。先后在产中凿渠六系:其中重要的是从长安引渭水傍南山下至黄河,长三百余里的运渠;为郑国渠支派的“六辅渠”;和连接泾渭长二百余里的白公渠。又尝凿渠通褒水和斜水长五百余里,以联络关中和汉中;可惜渠成而水多湍石,不能供漕运之用。这些和其他不可胜述的水利工程,又是财政上一大例外的支出。加以武帝笃信幽冥,有神必祭,大礼盛典,几无虚岁。又学始皇,喜出外巡行,却比始皇使用更豪爽。元封元年第一次出巡,并登封泰山,所过赏赐,就用去帛百余万匹,钱以“巨万”(万万)计。可是武帝时代的人民,除商贾外,并不曾感觉赋税负担的重增。这真仿佛是一件奇迹。
汉朝的赋税是例外地轻的,在武帝以前只有四项。一是田租:自景帝以后确定为三十税一。二是算赋和口赋每人从十五岁至五十六岁年纳百二十钱,商人与奴婢加倍,这叫做算赋;每人从三岁至十四岁的,年纳二十钱,这叫做口赋。三是郡国收来贡给皇帝的献费:每人年纳六十三钱;四是市租:专为工商人而设的。这些赋税当中,只有口赋武帝加增了三钱,其余的他不曾加增过分文。此外他只添了两种新税,一是舟车税:民有的轺(小车)车纳一算(百二十钱),商人加倍;船五丈以上一算。二是工商的货物税:商家的货品,抽价值的百分之六(缗钱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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