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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 古今医案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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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医案谈
在浩如烟海的祖国医学文献资料中,有着大量的医案。所谓医案,实际上就是中医治病的原始记录。在医案内,不仅确切记有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发病时间、疾病症状,还如实地反映了医生辨证施治、处方用药的情况,病人服药后的一系列变化、转归、预后,以及医生的学术思想等等。因此,可以说医案是我们祖国医学宝贵遗产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如同医学一样,医案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 中医治病有医案,最早可见于二千多年前的《周礼·夭官》篇,里面写着"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凡帮之疾病者,有疮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这就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当时医生治病已经有了关于疾病名称和治疗结果的记录。每到年终的时候,医务长就根据医案所载录的实际情况,来评定各个医生治疗疾病的成绩,然后依据成绩的优劣,确定他们等级的高低,分别给予不同的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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