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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的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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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的女性大约有三个生活圈。一是贵族妇女的上层生活圈,包括帝王后妃、外戚贵戚等;二是以士人女子(官宦人家女眷)、农家妇女、工商家女子为主的中层生活圈;三是下层女子生活圈,包括深藏于宫掖的宫婢、舞妓和私娼等。贵族妇女生活圈是一个比较窄的圈子,其间差别不大;中层、下层妇女生活圈,跨度就比较大了。例如官宦人家女眷与农家女、工商家女子差别就很大,前者生活大体上是优裕而安定的,而后者则不免于冻馁。但就唐代而言,士、农、工、商,统属于“良户”,或称“良人”(即“良民”,唐人避李世民讳,以“人”为“民”)。《唐六典》:“辨天下之四人,使各专其业,凡习学文武者为士,肆力耕桑者为农,作贸易者为工,屠沽兴贩者为商。”“四人”就是封建社会基本民众的构成。相对于“良户”来说,下层妇女的圈子就是属于“贱户”亦即“贱人”了。良、贱之分,根本区别在有无人身自由。凡属“贱户"妇女,都没有人身自由,归官府某一部门管理,可以买卖;良、贱之间不能通婚,凡良、贱间通婚者,要受到法律惩治。下层妇女的名色颇杂,如在宫中供驱使的宫婢,供官府驱使的官婢,为官吏、贵族个人所有的奴婢、家妓以及在长安以卖艺为业的歌、舞妓,从事娼妓业的私娼等等。宫禁之中专门侍候皇帝的宫女是一个特殊的女性圈子。她们或是唐政府“采择”自民间的良家女子,有的甚至是士人们的女子,但一入宫禁,即失去人身自由。这些人不同于皇帝正式纳采的后、妃、嫔等,但有极少数人可能因皇帝偶然的宠爱而身份骤贵。如上官婉儿,是高宗时西台(即中书省)侍郎、位居宰辅之位的上官仪的孙女。上官仪得罪武后,与其子庭芝同时被杀,家眷籍没,时在襁褓的婉儿随其母配入掖庭为奴。按这一经历,上官婉儿即属反逆罪犯子女,长大了只能作一个宫中粗使的宫婢。但婉儿长大之后反以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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