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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统一文字真相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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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为李斯所作?第二,隶书是否出自程逸?第三,秦始皇统一文字是否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有人认为,从出土文物的情况来看,小篆的产生显然与李斯并无关系。比如本世纪初出土的秦景公年间(约前576—前536年)的“秦公簋”铭文;1953年长沙仰天湖出土的42根竹简;以及1973年在西安出土的“秦杜虎符”(约前340年)铭文,经文字学家鉴定,其书体均与后世的小篆相近,还有“吕不韦玉戈”铭文,是公元前243年之物,比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要早22年,字体也几乎与小篆一样。因此在一些史书或论著中说“李斯创小篆”,并不符合事实。
那么隶书是否如史书所说“狱吏程逸得罪拘禁狱中,专心十年,造成笔画更省略的文字,叫做隶书”的呢?1983年四川省青山川县境内的一个战国墓中发现的两件木犊,记载了公元前309年由秦武王命丞相甘茂等更修国律的条文,就是用隶书写的。这距秦始皇统一中国要早半个多世纪。因此,就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狱吏程逸才造隶书,也是说不通的。
秦始皇统一文字是否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呢?有人认为也并非如此。秦始皇“书同文”措施是统一使用秦小篆,但是从实用的角度来看与小篆同样产生于秦统一前的隶书,远比小篆优越的多。隶书把小篆的圆形变为直线,把小篆的笔画,勾圆改为方折,又省繁就简,变连为断,变多点为一画,变多画为数点。笔画可以有粗细,部首可以有混用,就无疑都便于书写。隶书的出现可以说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正因为如此,虽然秦始皇规定统一使用小篆,但比小篆简省易写的隶书却成为风行民间的通用文字。甚至连死人都乐于把它带进棺材。比如1975年发掘的湖北一座民间墓,据考证,墓主死于始皇30年,即(公元前217年),那时“书同文”的政策已实施4年之久,而墓中留存的简上文字却仍旧是隶书,无怪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再次下令“同文字”。这样看来秦始皇统一文字谈不上是历史上的一个进步,相反倒是历史上的一个倒退。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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