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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狄仁杰非“神探” 破案名声得益于荷兰人炒作

时间:2010-10-4 12:40:32  来源:文史参考

核心提示:清初的时候,已经有一本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风行于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杰。虽然里面也有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但内容基本都是编出来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后来有所谓“四大公案”小说,即《狄公案》(狄仁杰)、《包公案》 包拯 、《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纶),这一类的“侦探小说”,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这里面,包公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不过走出国门,名满全球的,还是狄仁杰。这得归功于一个荷兰人,他叫高罗佩。

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时,高罗佩读到了《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继而把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高罗佩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他想到了将中国文化传播到国外的一个切入口,开始着手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因为西方人特别喜欢侦探小说。高罗佩先是将之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他原本准备在中国出版《铜钟案》的中文本,但由于中国出版商尚未意识到该作品的巨大价值,表现并不积极,高罗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没想到《铜钟案》在西方大获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氏只能继续收集和组织当时中国民间流传着的狄仁杰断案故事。但写着写着,他感觉故事性太差,于是干脆自己来编,这下一发不可收,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所以有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罗佩将这些故事集在一起,统称《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们在西方引起了轰动,狄仁杰遂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上世纪80年代翻译成中文回到中国,成为“出口转内销”的经典产品。

狄仁杰,字怀英,唐贞观四年(630年)生于并州(今太原)的一个官宦之家。祖父狄孝绪,任贞观朝尚书左丞,父亲狄知逊,任夔州长史。显庆元年(656年),26岁的狄仁杰通过明经科考试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

本文摘自《文史参考》杂志2010年第18期,作者:刘浪,原题:《历史上的狄仁杰并非“通天神探”》

经历了惊悚片《深海寻人》和现代都市片《女人不坏》的不尽如人意后,徐克终于回归他的“武侠世界”,但当很多人猜想他会重拍《新龙门客栈》之时,徐克却把唐朝著名的断案高手狄仁杰的故事搬上银幕。“狄仁杰在我的感觉上是一个很完美的人,总是有这种人在世上,让我们感觉人间会很有趣,很多事情都还有希望。”看来,这位“新武侠掌门人”的兴趣和思路没变,狄仁杰成了徐克又一个“东方不败”。

狄仁杰和“东方不败&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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