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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代性观

时间:2010-12-15 12:19:17  来源:凤凰网历史
通”。(昭公二十五年)

12.“晋祁胜与邬藏通室”。(昭公二十八年)

13.季鲂侯“通”于齐悼公之妻。(哀公八年)

14.孔悝之母“通”于浑良夫。(哀公十五年)

以上各例皆指通奸之事。第12事所言“通室”,指相互与对方妻子通奸。此外,亦有不言“通”而实为通奸者,如宣公四年所载斗伯比与子之女生子文事。又如卫灵公夫人南子事,很值得注意,见《左传?定公十四年》:

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太子蒯聩献孟于齐,过宋野,野人歌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太子羞之。

此处宋野人之歌,沈玉成译作白话为:“已经满足了你们的母猪,何不归还我们那漂亮的种猪?”后世遂将“夫淫它室”称为“寄”。南子是与宋朝私通,所以她被目为“有淫行”,以致孔子会了她一次,弄出许多麻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次私通竟由丈夫自己为他们安排。后来太子因受了宋野人之歌的羞辱,回来欲杀南子,南子大哭逃走时,卫灵公还“执其手以登台”,救她一命,太子不得不逃亡到宋国去。卫灵公对自己妻子与别人通奸,竟不以为忤,不以为耻,还要帮助她,保护她,由此应可窥见那时贵族对待婚外性关系的态度。

春秋时另一较为著名的私通事件发生在鲁桓公夫人文姜与文姜之兄齐襄公之间。《左传?桓公十八年》述其事(此为《左传》中第十五项用“通”记载之事):

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鲁桓公到齐国去,文姜同行,申就知道没有好事,所以作了谴责性的警告。桓公得知文姜与齐襄公私通之后,只是责骂(“谪”)她而已,她却向齐襄公告状,齐襄公竟指使人谋杀了桓公——一位来访的邻国国家元首!此后文姜肆无忌惮,六年中五次去与齐襄公相会。对于这些公然的婚外恋活动,《春秋》每次都记载,但作“纯客观报告”之状,如“夏,夫人姜氏如齐师”、“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之类,并无一语臧否。只有《左传·庄公二年》说了一句“书奸也”。

鲁伯克在《文明之起源》一书中举出许多例证来说明“在古代,淫荡不堪的女子享有高度的荣誉”,他认为这可以用杂交曾在古代长期流行来解释。以上述南子、文姜之事言之,她们显然还不足以当此。但春秋时代最著名的淫乱事件——以夏姬为中心的一场国际大风波——则似乎佐证了鲁伯克之说。围绕夏姬发生的一连串淫乱与阴谋,《左传》中有详细记述,这也是《左传》中第十六项以“通”记述的事件: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宣公九年)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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