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一直认为默许这种贸易是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
在这种背景下,比尔·麦尼克行经营鸦片越发大胆起来。1813年11月,比尔·麦尼克行的主要合伙人比尔与澳门的葡萄牙法官阿里阿加(Arriaga)联合,进行鸦片投机买卖(澳门法律禁止法官从事任何贸易活动)。比尔提供资金86 7万西班牙元,鸦片的实际交易则由阿里阿加经营,盈亏双方分摊。
第二年(1814),比尔又以900箱鸦片作抵押,要求东印度公司广州方面向孟加拉国签发相当于80万西班牙元的汇票,比尔保证几个月内还款,同时每月支付1%的利息。东印度公司对比尔在鸦片贸易中的才能,显然十分信任,因此大笔一挥签出了这笔巨款。
鸦片商人的钻营,东印度公司方面的保护,连同清代官员的腐败和失职,鸦片走私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日益发展。1815年,一起轰动一时的鸦片案在澳门爆发,鸦片贸易从此发生了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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