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哪个敢得罪他,又张明较著的开赌,再不然就是闹戏馆砸下处,还有那喝醉了酒的,东闯西撞,更是无理可说了”,至于王公大臣,章京御史,趁着过年大收各地官员的“炭敬”,来年再依此分官派爵,搞得政治乌烟瘴气。
众说纷纭,有一点各地都赞成,便是禁放鞭炮。这种呼吁在两年后起了作用,官府出禁令,不准在通衢街市,燃放鞭炮。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干涉年俗。
那时没有春运,没有春晚,过年的成本远不及今,而且也没有元旦圣诞情人节这些替代物,却有那么多人愤怒地反对过年,不外是“年”的过法,与“文明国”的图景太不相称。其实《时报》社论说得算是入情近理,作者并不同意某些“学新之士”要“尽废新年习俗”的偏激想法,因为“我人勤苦一年,此数日之快乐不可少也。我人疏阔一年,此数日之交际不可少也。我人静默一年,此数日之活动不可少也。”年节有它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再文明的国度也不曾尽废节日,作者只是希望“唯当以有益之快乐,有味之交际,有思想之活动易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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