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与极其严厉的惩罚。张献忠率大军长驱入川,以为这些知识分子必定会望风归顺,凭一纸檄书足以让他们俯首听命,因而除了武力,他没有用别的策略来缓和他与前朝士绅们的对抗,“搜求仕宦及起送卫所世职,皆杀之”。仅仅在《蜀龟鉴》一书中,我们便看到如下事例:“致仕按察祖浩正衣冠,骂贼以死;致仕大理寺正王秉乾骂贼死;新繁诸费经世与贼将有旧,欲官之,以坚辞见杀;汉州诸生陈元鹏,贼执不屈死;举人江禹泽妻陶氏偕妇张氏携手骂贼死;诸生刘昌祚以不屈死……”张献忠及其农民军所采取的极端措施非但没有使矛盾平息,反而将之激化。张献忠本人的偏激情绪是导致这种无辜滥杀的直接原因。张献忠作为大西军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如果不是一开始就进行肉体消灭,而是采取一种缓和的策略,相信情况会好得多。
二、实行恐怖统治
张献忠进入成都以后,为了尽快稳定秩序,实行了严密的军事管制和特务统治。根据《蜀难叙略》记载:“城门出入,必有符验登号甘结,犯则坐死者甚。众入城者面上犹加印记,若失之,则不得出,其后惟听入而禁出矣。”同时对城内居民还实行特务统治,广开告密之法,派人潜伏探查民间言论,“两三偶语,或夜中灯火,及夫妻子女语言间稍涉不吉,若未平、不稳、断绝、死败之类,次日并左右邻里十家皆斩之……其有不及报,而为他处发觉者,则并查事人亦诛之……”同时,张献忠还立剥皮、连坐之类的酷刑,其刑法尤为残暴,近乎变态。对行刑者,如果“剥未毕而死”,就连行刑者也一起给杀了。“凡有犯,始杖百笞千,次重割耳鼻,次重断手足,次斩,次凌迟,次割如鹅眼大,以五百刀为限,数满释之,极重剥皮……”刑法如此苛严,让人难免对这个农民政权望而生畏。在登基为帝后,张献忠也大肆推行封建帝王的避讳之举,“凡碑碣坊梁以大明、大顺纪年者诛。及一方文字称谓有误及献忠一字者十家连坐”。
这些措施目的虽然可以理解,但却打上了恐怖的烙印,让人不寒而栗。这对于刚刚诞生的新政权来说是极其不利于争取人心的,就连普通的老百姓也难以对这个农民政权产生认同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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