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圣旨也有假:宋代宦官伪造圣旨以致真假难辨 |
 |
时间:2013-09-24 00:20:30 来源:不详
|
|
|
罪状:一是开皇十七年(597年)平定南宁州时“多受金银,违敕令住”;二是此次出击突厥后“怀诈邀功”。然而全天下的人都清楚,南宁州的问题早已解决。这一点,连本诏令也是承认的,否则怎么会“舍过念功,恕其性命,年月未久,即复本官”?既然如此,还提此陈年旧账干什么?而此次出击突厥后的“怀诈邀功”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真实情况是“有功未酬”!因此,这两条所谓的罪状没有一条站得住脚!如果不发布这份诏令,那么隋文帝还只是犯有错杀大臣之过。而此诏令一公布,全天下的人反而认清了他原来还是一个伪君子,更感到史万岁的死是一个大冤案,更为史万岁的死感到悲痛和惋惜!因此,起草并颁布此诏令,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欲盖弥彰,错上加错!
上一页 [1] [2] [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