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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皇帝(5)

      历史

    变更行政制度


      雍正帝整理财政的同时,对行政机构、管理制度也作了一些重大的改革。

      首先,确定秘密立储制度。清代原无行之有效的立储法,清太宗、世祖继位都曾发生过争权的斗争,圣祖时储位几度反复,后致虚悬,别无良策。世宗对这个问题考虑颇深,即位不久,于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在乾清宫召见总理事务王大臣、满汉文武大臣,宣布他的秘密立储法。他先讲了立储的原因:圣祖临终建储,完全成功,是因他神圣睿哲,自能主持,而本人不如先帝,今为宗社久安着想,故应早为之计。接着说明立储方法:把指定储君的诏书,藏于匣内,将匣子置于顺治帝书写的“正大光明”匾额之后。皇帝宴驾后始得启动,以便预定的新君继位。这储君是谁,本人不知,诸臣不晓,一概保密。宣布完后,得到诸王大臣拥护,秘密建储制度就这样确立了。这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新的立储方法。

      其次,完善与推行奏折制度。奏折是官文书制度,是清代皇权*发展的产物。它始出现于康熙年间,但在奏者范围、传递方法、疏奏内容及朱批等方面,都还没有制度化,雍正帝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奏折的撰写人,他明确规定中央部院侍郎以上和翰林科道各官,地方督抚提镇及藩臬学政,中央派出的盐政、关差、织造等,有的道员、知府、同知、副将等中级官员,由帝特许,亦可撰写。这样既明确了奏报人的职责,又扩大了它的范围。

      为了保证奏折的内容不致泄漏,雍正帝定立了一套保密制度。撰写人须亲自书写,一般不许他人代笔,写就不得外传,否则治罪。由宫中制作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具奏官员,专门用作储藏和传递奏折。督抚以上大员的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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