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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疆域的发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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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并重新设置行政机构,但不久又撤销了。尽管如此,明朝对澎湖列岛的管辖一直没有放弃。万历三十一年(公元1603年),荷兰人占领澎湖岛,明朝立即派兵将侵略者赶走。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荷兰人第二次占领澎湖,到天启四年明军又将他们赶走,并长期驻守,直到明末。 台湾岛与大陆的联系一向非常密切,在明代已有不少大陆人移居台湾,从嘉靖开始,大陆的“海寇”林道乾、颜思齐、郑芝龙(郑成功之父)等先后在台湾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明朝虽然没有在岛上设立行政区,但明军在追剿“海寇”时不止一次进入台湾,并一直将台湾及附近海面列为军事防区。荷兰人第二次被从澎湖驱逐后,就转入台湾,侵占了台南一带。1626年(明天启六年),西班牙人侵占了台北一带。当时,郑芝龙在台湾中部的北港一带建有政权,本地的部族大多由自己的首领治理。1642年(明崇祯十五年),趁郑芝龙的活动转向大陆之机,荷兰侵略者独占了台湾。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郑成功在大陆抗清不利,决定改以台湾为基地,因此从厦门出兵,驱逐荷兰侵略者。次年初,荷兰侵略者投降后退出,郑成功与子郑经在台湾和澎湖设置了三个安抚司和下属的府、州,建立了继续忠于明朝的地方政权,直到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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