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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吏治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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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却受了民族问题和吏治的影响至深。
从大的王朝上看,中国历史上只有两次真正的算是为外族所统治的。元朝以马上
得天下还想以马上治之,所以“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不到百年到了元顺
帝那就被逐回大漠。这么短的时间,诸多问题甚至还没暴露王朝就已经完蛋,所
以元代史可资后者鉴的不多,甚至就不被包含在大王朝之行列。而清朝却不同了 , 统治中国前后三百余年,不可谓不长。而且这是一次成功的中华民族由被征服到
把征服者同化这么个历程,因此研究清史,无疑十分有意义。
关于清代的民族问题,已经有比较多的文章探讨。而关于清代吏治,据说近
期国内正上演《雍正皇帝》一剧,而雍正皇帝之清理吏治是非常有名的。因为康
熙一朝尤其到了中期以后,失于宽舒,结果到了末年,吏治损坏已极。雍正短短
的十三年统治,却能力挽狂澜,使得到了弘历继位时,吏治已经颇有好转。
然而乾隆却和雍正大相径庭。雍正刚愎果敢,色厉行严,自己也是行躬事笃 , 而乾隆却是好大喜功,浪身于声色犬马的一个浪荡子。搞什么十全武功,把历经
顺康雍三朝百年积累下来的一点家底当的干干净净。而更有甚者,就是在大兴文
字狱之外,养了这么个和绅。
关于乾隆和绅的许多传闻,这里不谈。然而和绅所以那么骄奢极欲,自然是
乾隆所纵容出来的。而和绅者,至多不过是一弄臣而已,所谓弄臣,充其量不过
是皇帝手中的一个玩物。在专制王朝里弄臣宦官而至于干政譬如东汉末和明季末 , 其所由来无外乎出于一、皇帝暗弱无能;二、皇帝有所乖癖,譬如好仙丹道术长
命药方或贪婪暴戾无度。换言之,皇帝失其端,则必有弱点而容易为弄臣贼子所
把持操纵。这是专制王朝将权利集中于一人之手所断断逃不出的历史定律。而乾
隆自然也如此。
乾隆虽然也对清吏治不留情面,然而自己却本身是一个浪荡子,穷奢极欲,
十全征伐再加六下江南,虽然中间也有那么点正经办事的样子,却总的是损多益
少。再加自己贪财而好听好听话,自然就要为和绅这样的人钻了漏洞。和绅满足
了乾隆的虚荣与欲念,而乾隆则成全了和绅的无底欲壑之满足。而和绅一旦成了
实际的操纵朝政的二皇帝,下层官员要想获得晋阶等,必要经其手,为此则必须
先要满足他的欲望;要如此则自己自然先须要贪,如此下去,吏治自然就要一坏
到底了--可见从这个角度上看,吏治之坏,其所由来还是在上头。所谓上梁不
正下梁歪,就是这个道理。而我们看在专制时代,大多数成功的清吏治的举措
大都是直接由精明强干之皇帝亲自发起,自上而下清理之,譬如雍正,而不是反
向。在那样的时代里,如果自下而上,那就不是什么清吏治了,而是陈胜吴广揭
竿而起了,那样的下场,就只有王朝的覆灭了。
这个道理,尤其是那些治国者,看来是不得不要十分清楚的。
当今之吏治诸多问题,不可谓不严重。买官卖官、官官相护、贪污腐化之状
况之严重,及由此导致之人心之愤愤,便是从见诸报道之有限纪录,也已足可见
一斑。虽然,要-这样的贪污腐败,只有从制度入手,彻底根除封建之余孽,
走上法制法治监督之轨迹,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仍可以从前人的这些经验中汲
取诸多教训。以前北京市市长陈贼希同为例。陈希同官居于京都第一要职,他要
贪,则首先自然必须要精心营造贪污之环境,培育贪污之爪牙。是以才有王宝森
之存在可能。倘陈贼不贪,而王贼独贪,必至于要日日提心吊胆,必至于风吹草
动也要心惊肉跳,必至于要神色日慌而杯弓蛇影,又如何能端坐于大小会上去宣
讲反腐之条例而能脸不变色心不跳呢?可见,王贼之贪也,必非其一人而已,必
有第一把手之陈贼容其贪;而陈贼所以能容其贪者何?必在于王贼能成自己之贪
也!所以说狼狈为奸,捉奸必能捉双,古今不易之理。
在专制之世,吏治要清只好寄希望于有明君出世。君若昏贪暗弱,则下边再
要作清理吏治之努力,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而对于我们今天来说,要清理吏治 , 当然主要还是要靠严肃法纪,森严法制,严格监督。但在我们还没全面走向法制
化之今天,单靠法制恐怕还是不行的。那就还需要能加上领导自身的清明。自身
要廉洁奉公才可能办到。由上述分析,则这首先必要从最上头作起,层层而下,
才有可能办好。当头的不要有什么不好的乖僻邪好,以身作则,否则“上乖则下
-”,上头的一点点毛病,到了下头都要无限放大,最后必至于无可药救。这一
点,清代殷鉴不远,不可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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