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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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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732~1815) 清代散文家。字姬传,一字梦□,室名惜抱轩,人称惜抱先生。桐城(今属安徽省)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 进士,曾任刑部郎中,充山东、湖南乡试考官,会试同考官。主持梅花、紫阳、敬敷诸书院讲席共40年。 姚鼐继承同乡方苞、刘大□、姚范的古文之学,成为桐城派散文的集大成者。他继承方苞的义法论,说: “文章之能事,运其法者才也,而极其才者法也。古人文有一定之法,有无定之法。有定者,所以为严整也;无定者,所以为纵横变化也,二者相济,而不相妨。”(《与张阮林书》)又继承刘大□的声气论,说:“师古文要从声音证入。不知声音,总为门外汉耳”(《与陈硕甫书》),但他理论上又有所发展。其一,提倡义理、考证、文章三者的合一以“相济”,反对“言义理之过者,其辞芜杂俚近,如语录而不文;为考证之过者,至繁碎缴绕,而语不可了”(《述庵文抄序》)。其二,总结文章的“神理气味”、“格律声色”为八大要素,并指出其关系:“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则精者亦胡以寓焉?学者之于古人,必始而遇其粗,中而遇其精,终则御其精者而遗其粗者。”(《古文辞类纂序》)其三,概括文章的阳刚、阴柔两大类的风格,认为“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都是文章所需要的,不能偏废。他说:“糅而偏胜可也,偏胜之极,一有一绝无。与夫刚不足为刚,柔不足为柔者,皆不可以言文。”(《复鲁□非书》) 姚鼐自己的文章,从方苞、刘大□、归有光上溯于唐宋八大家,而与欧阳修、曾巩之文相近,简洁清淡,纡徐要渺,雍容和易,一如其人,在桐城派诸家中,最富有情韵,实际上是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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