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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衙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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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衙门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外事机构,简称“总理衙门”。1861年1月,由恭亲王奕奏请设立,由奕等充任事务大臣。总理衙门最初主持外交与通商事务,后来扩大管理办工厂、修铁路、开矿山、办学校、派留学生等,权力越来越大,成为清政府的重要决策机构。它一成立,就正式委任英人李泰国为总税务司。1863年李泰国离任回国,由英人赫德继任达40年之久。总理衙门首任事务大臣均为清朝贵族,且与外国侵略者关系密切,使总理衙门实际成为外国侵略者控制清政府的总枢纽,是中国半殖民地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其间,奕任首席大臣28年,庆亲王奕任12年。直到1901年,据《辛丑条约》第12款规定,改为外务部,仍位列六部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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