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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茶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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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汉代以前,政府收入主要依赖于租税口算,或按土地面积收取、或按人口收取,因为牵涉到千家万户,势必不能任意加派。为了增加政府收入,一批法家就想出来一个好办法,他们说盐、酒这些东西人们不能一日无之,如果实行政府专卖,既可以赚好多钱,又不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于是国家开始对盐、酒等物品实行专卖。
到了唐宋时期,茶叶的消费逐渐普及,政府当然又开始打起了它的主意。 最早对茶实行专卖的是唐代,不过那时候茶还是高档消费品,饮用的人不多,因此收入不多,最高不超过40万贯。到了宋代,茶开始步入寻常百姓家,对茶的专卖开始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源。
宋代茶叶的主要产区在秦岭、淮河以南,政府在这些地方成立了6个‘榷货务’负责对茶实行专卖。 政府规定,茶农所生产的茶不得私自出售,一律要卖给‘山场’(‘山场’再把收购的茶送到‘榷货务’),收购价格以品质不同差别很大,差的安徽茶15文/斤,好的杭州茶185文/斤,最好的海州茶可达850文/斤。 政府给茶农的收购款是预先支付的,茶农要为此付20%的利息。另外,收购时每100斤茶还要扣除25%的‘耗茶’(茶叶会缩水)。总而言之,老百姓和政府打交道一定是吃亏的。
当时生产茶叶的成本是这样的,工人工资是60文/天,4个人工可以生产18斤茶。换句话说,成本是13文/斤。扣除利息和耗茶,低档茶根本无利可图,高档的就赚到了。
政府收购到茶以后有两种销售方式,一是‘官鬻’,主要是卖给老外,对金、夏的贸易普通老百姓是不能染指的。 再就是‘通商’,卖给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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