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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国用使司与尚书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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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转/燕南社区 » 史海钩沉 元朝制度,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但是又置尚书省,与中书省并立。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并立虽然是沿袭前朝旧制,但元代的中书、尚书二省的职掌则不同于前代。 宋朝制度,财赋官与行政官分立。元朝的财赋官与行政官则时合时分。中间经过多次变动,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在中书省之外,另设领中书左右部,总管财赋,由阿合马统领。中统五年(公元1264年)罢废领中书左右部,并入中书省,阿合马为平章尚书省事。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又立制国用使司,管理财富,阿合马为制国用使。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罢制国用使司,立尚书省,这段史实,《元史·世祖纪》记载甚详,兹引如下: 至元七年春正月,立尚书省,罢制国用使司,以平章政事忽都答儿为中书左丞相,国子祭酒许衡为中书左丞,制国用使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同知制国用使司事张易同平章尚书省事,制国用使司副使张惠、佥制国用使司事李尧咨、麦术丁並参知尚书省事……。二月甲申,置尚书省署。 从这段记载可知,尚书省只置平章政事、同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官,而无左右丞相。可见尚书省乃制国用使司罢废之后为代行其职而建立起来的官署:制国用使司为掌管财赋的机构,代行而置的尚书省,自然也是掌管财赋的官署。尚书省在有元一代时置时废,与中书并立前后共三次,其变动情况大致如下: 当阿合马领中书左右部,总理财政事务时,凡事不关白中书省而直奏皇帝,独揽财权,中书省诸官无可奈何。不久,阿合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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