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忽必烈时代,蒙古统治集团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夫争国家者,取其土地人民而已。”战争破坏因而日益减少。“保守新附城壁,使百姓安业力农”的方针获得部分实施。在中原汉地,元政府也采取一些相应措施来扭转长期战乱所造成的残破局面。元朝社会经济由战时的衰敝状态渐臻恢复乃至一定程度的发展。这种恢复乃至发展,在全国各地区呈现出颇为明显的不平衡性。
黄河中下游流域自金末以来迭经残破,中统、至元之初,山东又“中更叛乱”,因而“多旷土”。至元中,立司农司,分道设劝农使,负责在各地促进垦殖。这个地区的农业生产获得了较好的恢复和一定的发展。“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
长江中下游流域的襄、郢、东西淮之地,是宋元长期对抗作战的地区,战争破坏相当严重,土旷民寡。元政府以免税优惠吸引鼓励百姓到那里耕植,同时在两淮地区经营屯田。时人称“屯田之利,无过两淮”。这一地区农业经济的恢复,从此后二十余年之间地价的迅速上涨也可以看得相当清楚。不过,在忽必烈时期,这里的生产,显然还没有恢复到黄河流域那样的水平。宋元之间长期争夺的又一地区四川,入元版图时,土著之姓十亡七八,户口凋零,生意萧条。直到中元,仍“遗墟败棘,郡县降废几半”。其经济的恢复,与两淮、襄汉地区相比更为缓慢。
元朝对于江南的征服,不可能不伴随杀戮与破坏。阿里海牙经略两湖,留下不少残酷杀戮的记录;伯颜大军在长江下游,也一度由于“利财剽杀,是致降城四壁之外,县邑丘虚,旷土无民”。江西闽浙一带,亦因元军“左翦左攘,数年未平”,迭经战争残破。但是总的说来,元军在灭宋过程中的破坏行动,还是受到相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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