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郑和七下西洋都干了些什么 |
|
|
|
历史 ◆展示武力、设行政机构、宣示皇恩、海外执法、处理误伤中国兵事件——第一次下西洋 (1405年7月~1407年9月)
《明史·郑和传》载:“永乐三年夏六月已卯(1405年7月11日)命和及其同 侪景弘等通使西洋,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多赍金币。造大船六十二艘,修四十四丈 ,广十八丈者也。自苏州刘家港泛海至福建,后于五虎门扬帆,首达占城,以次遍历诸番 国。宣天子 ,因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五年九月和等还。诸国使者随和朝见。”
首次下西洋,郑和船队除宝船62艘外,实际还有马船、战船、坐船、粮船和水船等 共200余艘。船队驶抵 婆国(今印尼爪哇岛)时,适遇该国东西两王在争战。西王力 盛,在胜战时误杀刚泊岸的郑和属下170余人。西王获悉后恐惧,当即遣使谢罪。郑和 遣副使返航秉明于成祖。帝念其误伤,责令其赔偿黄金六万两。郑和船队此次首航使命以 古里(今印度西海岸的科利科特)为终点。
在古里国,郑和以正使、太监身份,“诏敕赐其国王以诰命、银印等,升尝各头目品 级、冠带等,并立碑建庭。碑文曰‘此去中国十万余程,民物咸若,熙皋同情,永示万世 ,地平天成。……五年八月,船队在返航途中经过三佛齐国(今旧港,苏门答腊岛东部) 时,剿灭了长期盘踞在那里以陈祖义为首的一股海盗集团,杀贼千余人,烧盗船十余艘, 俘获七艘,及其伪印两具,生擒贼首陈祖义等,押回刘家港,后斩首于京师。鉴于旧港地 理位置的重要,经郑和奏准,设宣慰司于彼地,并授协剿陈祖义的大海商施进卿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