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大明之尾----南明政权 |
|
|
|
历史 明朝灭亡后,明宗室先后在南方建立了的一些地区性政权, 包括弘光政权、隆武政权、鲁王监国、绍武政权及永历政权, 前后共历十八年。 弘光政权 顺治元年(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五月初三 由马士英、史可法等拥立明福王朱由崧监国于南京。五月十五 日即帝位,年号弘光。 朱由崧,明神宗朱翊钧之孙,福王朱长洵长子。初封德昌 王,进封世子。崇祯十六年嗣封福王。次年初,农民军扫荡北 方,故明宗室南逃,朱由崧流亡淮上。时南京之明残余势力集 结在一起,议择君以定南都,然后誓师北上。在以谁为帝的问 题上,出现了拥潞王与拥福王之争,最后马士英恃势逼史可法 等同意立福王朱由崧为帝。弘光政权是帮明大官僚军阀派系斗 争的产物。马士英等以拥戴有功,把持朝政,起用阉党余孽, 贪赃枉法,与高弘图等东林余党针锋相对。顺治二年三月,宁 南侯左良玉称奉太子密诏,入诛奸臣马士英以清君侧,起于武 昌,进逼南京。时清军迅速南下,连续破徐州,渡淮河,兵临 扬州城下。随后,清军渡长江,克镇江。弘光帝被迫出奔芜湖 依黄得功营。五月十五日,大臣赵之龙、王锋、钱谦益等献南 京城投降;二十二日朱由崧被获,解除北京处死。弘光政权覆 灭。 隆武政权 &nbs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