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直隶教案频发,但相关研究尚显薄弱:现有的成果多集中于天津教案、热河金丹道起义、义和团运动、景廷宾起义等少数几个点上,且研究者多从曾国藩、李鸿章等人物研究,近代中外关系研究及农民起义研究等角度着眼,真正从“教案”视角进行考察的成果尚属鲜见。(注:截至目前,直隶教案的宏观研究专著尚付阙如,相关文章也只有董丛林的《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直隶教案概观》(《河北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1期)一篇。文章从反洋教斗争的角度出发,对19世纪60年代发生在直隶的38起教案进行了研究。)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对晚清直隶近百起教案的具体诱因作一较为系统、客观的历史考察,以揭示晚清直隶深刻的社会危机和直隶基层社会*、经济、思想信仰等状况以及“弛禁”上谕颁布后直隶基层社会的变化。兹概括如下:
一 地产之争引发
(一)传教士查还旧址、租买房产引发
从康熙晚年“禁教”到道光二十六年“弛禁”,期间已历雍、乾、嘉三朝一百余年,所以当19世纪60年代法国提出归还天主堂旧址时,各地多因年远人亡而“无凭可查”。但是对清政府来说,条约已订,侵略者的隆隆炮声尚在耳边回荡,“天朝上国”的颜面也要保全。于是,1862年2月总署行文直督文煜:“各省天主教堂,如经传教人指出确据,自当给还;如碍难查给,即择地赔偿。其未经指出确据,只能择地租给,听其自行建造……查其未能指出根据者,与其择地租给,中国所得租税亦属不多,不如择地给予。如系官地,可以奏明给予;如系民地,亦可置买给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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