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其部下尤恣横无状,捆盐自售,场坝避其凶焰”(注:王定安《求阙斋子弟记》卷14“抚降”。)。同治二年(1863)初,为争盐船,豫胜营与苗沛霖大战于洪泽湖;其部将杨玉珍率洋枪队突赴西坝,将各栈饷盐、商盐封锢,有运盐出栈者即斩,查封西坝盐达数十万包。(注:王定安《求阙斋子弟记》卷14“抚降”。)清廷严令禁止,但他“垄断自如”。李世忠在两淮盘踞7年之久, 在他的羽翼下,安清道友得以出笼并迅速壮大。青帮盐枭、*亡命之徒“有李世忠营弁庇护,官吏畏势,莫敢奈何”(注:卞宝第《卞制军奏议》卷1 第66页。)。
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后,两淮引地的湖广、安徽、江苏以及食浙盐的浙江,遣散勇丁和在役兵丁,也投入贩私活动。周庆云《盐法通志》记载:“兵燹之后,盐船盐户多系湘楚各军官哨,大则提镇,小则参游,所用水手,皆属百战之余,犷悍强暴,最难驾驭”(注:周庆云《盐法通志》卷86,“辑私”(二),见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第244页。),在江浙一带,遣散淮勇多以“贩盐为生”。 一些现役兵丁也走贩私盐。如清末淮北盐场有13个缉私营,大都以缉私为名,对来往客商敲诈勒索,而对于大股盐枭,则进行勾结。如驻淮南新兴盐场的定子营,直接与盐枭勾通贩私,白日为警,夜里为匪。(注:见蔡少卿主编《民国时期的土匪》第305页。)在安徽一带, 散兵游勇勾结军营炮船,“往来长江,夹带私盐,沿途洒卖,(注:光绪元年七月《禁止炮船带私示》,《刘坤一遗集》(六)第2796—2997页。)为此,光绪六年(1880)刘坤一出示“仰营哨各官及弁勇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凡有炮船在长江行驶,均不准颗粒夹私”(注:光绪元年七月《禁止炮船带私示》,《刘坤一遗集》(六)第2796—2997页。)。散兵游勇、在役兵丁加入盐枭队伍,不仅壮大了盐枭的声势,也使盐枭的成员背景出现了新的变化。
第二,盐枭已与“青、红二帮、会、票各匪连成一气”,“如虎傅翼,莫敢谁何”。(注:《论江浙枭匪》,《东方杂志》1906年第1 期。)盐枭、青帮、哥老会(红帮)相互勾串,纠缠难分。
李昭寿豫胜营在淮场、皖北割据7年间,盐枭、 青帮势力得以坐大,在里下河一带,“抢夺民财”、“结党盈万”。豫胜营解散后,两淮盐场仍是他们的天下,如光绪三年(1877)“淮北海州一带小民,以拜安清道友,仍以伙运私盐为业”(注:转引自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第302页。);光绪十八年(1892)十月十五日, 上谕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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