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清末立宪派,很难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一般指清末在野的主张立宪并且积极参预和推动宪政改革的人士。立宪派大体包括如下互有交叉的两部分人:清末立宪团体的参加者,特别是其中的组织者及活跃分子;谘议局和资政院的部分议员。按照国内史学界流行的说法,立宪派是资产阶级,具体地说,他们是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他们的*立场、社会活动都能从这一阶级本质中找到原因,辛亥革命的走向也因他们的阶级本性而受到影响。笔者原也同意这一说法,但从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逐渐产生了完全不同的认识。
立宪派不是真正的资产阶级
应该说,在国内史学界,资产阶级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从经济的角度去分析时,资产阶级就是企业家;而从*的角度去分析时,凡是晚清时期主张革命的、主张立宪的,以至在新学堂、新军、报馆等任职的人物,都被认为是资产阶级。于是,立宪派就理所当然地被视为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然而,在《*党宣言》第一章中,恩格斯明确指出,“资产阶级是指占有社会生产资料并使用雇佣劳动的现代资本家阶级。”《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卷也认为资产阶级是“占有生产资料剥削雇佣劳动者以榨取剩余价值的阶级”。由此可见,只有拥有生产资料雇佣工人进行机器生产的近代企业家,才能算资产阶级。把现代社会的知识分子等成员算作资产阶级,实在是我们的误解。
按照这个标准,晚清立宪派显然算不上资产阶级。我们且举历史学界公认的有影响的二十位立宪派人物为例来加以说明。这二十位是:梁启超、张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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