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樾将乾嘉汉学的经学研究归纳为“因文见道”四字,这也是他治经的基本原则。他多次强调:“国朝经术昌明,超踰前代,诸老先生发明古义,是正文字,实有因文见道之功。”(3)所谓“因文见道”,也就是他所说的“即训诂名物以求义理”(4)。他强调:“非先通小学无以通经”,希望学者通过“治小学”以“贯通群经大义”(5)不过,在俞樾看来,训诂名物仅是治经的方法和门径,阐发义理才是经学研究的目的。他说:“自来治经者,其要有三,曰义理,曰名物,曰训诂;三者之中,固以义理为重。”(6)正因为俞樾在训释名物典章时心中有“义理”、有“微言”,能较好地处理名物训诂与义理的关系,所以,他治经往往“有见其大者”(7)。简言之,他所谓“因文见道”,其实质是要求尊重古人、原本经典。这种“因文见道”的思想,就其本质而言,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一种表现。
俞樾既提倡“因文见道”,他治经便最重证据和逻辑。凡影响之谈、附会之说、迂曲穿凿之言,皆摈而不取。孔颖达《周易正义》论《易》分上下篇之由,他引孔子“阳三阴四,位之正也。”一文 ,谓“《易》卦六十四分为上下而象阴阳,阳道纯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阳也;阴道不纯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象阴也。”俞樾认为孔氏之说“实不然也”。其理由是:三十和三十四皆偶数,且上下篇中都有阴,亦有阳。他进而指出:伏羲画卦之后,以至唐虞夏商,皆以竹简书之,其变卦则一卦一简,复卦则两卦共一简,六十四卦皆然。故六十四卦以三十六简写之而已足,分而二之,上下篇各十八简,虽有三十、三十四之不同,而简数适均。因谓“《易》分上下篇,以竹简之数分也。”(8)于是,俞樾将诸儒曲说尽扫而空之,惟独肯定吴隆元《易宫》一书。吴隆元系浙江归安人,号易斋,康熙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他所著《易宫》以不反对卦为错,以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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