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历史应采及传说、民歌。这是我国史学的一个传统作法。建国后,对太平天国的传说和民歌,广西、江苏、安徽、贵州等省搜集最丰富,给撰史的人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对传说、民歌怎样鉴定?那些可以不用?那些应该传疑?撰写时如何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待史学界的探讨。我于1958年重写《太平天国史》,许多篇传记都广采传说、民歌。这是一种尝试的工作,而识见浅短,自知错误滋多。今天把所写的《张洛行传》发表于本刊,以求同志们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