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三年至四年(1877~1878),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直隶、山东等省,发生了中国近代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旱灾。这两年阴历属丁丑、戊寅年,时人称之为“丁戊奇荒”。有关史书,也常以“晋豫大旱”或“晋豫大饥”同称,认为这是清朝“二百三十余年来未见之惨凄,未闻之悲痛”,实属“大祲奇灾,古所未见”。这次奇灾一是时间长,前后延续竟达三年之久;一为灾区广,波及长江以北九省,受灾最重的是山西、河南。
光绪二年(丙子),来势凶猛的自然灾害袭击大江南北的广大地区。长江以南各省由于雨量过多遭罹水灾,福建尤为严重。长江以北各省则亢旱异常。旱灾之外,不少地方又有蝗、雹、疫等灾。不料在光绪三年来临之际,山西、河南、陕西继上年亢旱之后,自春徂秋,久晴不雨,天干地燥,赤地千里,一场惨绝人寰的“大祲奇灾”终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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