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少新材料,弥补了前此披露的史料之阙。试看以下数例:
(一)旅顺有几家剧场,未见有人对此有过记述。《在龙旗下》第3章明确地说旅顺有“两家大剧场”〔3〕,是否可靠呢?根据日本随军记者龟井兹明《甲午战争亲历记》和第二军法律顾问有贺长雄《日清战役国际法论》,旅顺新街有一家叫“集仙茶园”的剧场。日军占领旅顺期间,命剧场天天演出,慰问日军,还以日本红十字会的名义举行过义演〔4〕。事实上,《在龙旗下》所记的另一家剧场也是存在的,那就是旅顺南山岗的“和顺戏园”。11月21日晚日军进入旅顺后,刺死了班主王滨,逼令演员开台演戏,留两名日兵在台上监视。演至深夜,两守兵瞌睡,演员们乘机杀之,从戏院后门逃出〔3〕。此事不见于日方的记述,一则因为和顺戏园此后无戏班为日军演出,二则传扬出去于日本人也不光彩,所以也就无人提及了。
(二)《在龙旗下》第5章记述作者看到墙上贴着悬赏捉拿倭人的告示,但他不识汉字,通过翻译才知道了大体的内容。他写道:“我忘记了赏银的确切数目。我想活捉一个俘虏赏银50两,对砍头或断臂的赏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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