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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对地主阶级的沉重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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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3:3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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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以捐助军饷的名义进行,对象是地主大户,而小户农民则不在捐派之列。其办法颇多,一般是命各镇各图的乡官,调查情况,凡“居民田产登百亩,名列捐单”,有的地方是田产逾二百亩者,勒令输捐。如若违抗,就械系拘拿。例如吴江县在庚申十年(1860年)十月的一次派捐,有记载如下:“花参军请董事十四家借捐军饷,每家八十千,顾、金、严、范、徐、姚。有潘姓拒不肯捐,拘人管押,三日后解(吴)江,责三百板,讲归结,捐钱八十千,罚钱八十千,又费三十洋释放。”(王元榜:《吴江庚辛记事》,见《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一期第42页。)这不仅在经济上剥夺地主的财富,在*上也严重打击了地主阶级的气焰。又如在浙江的绍兴县,对“为伪朝总理捐”,侵渔中饱,成为该县巨擘的何戢民,一次罚捐二万两银。对其他“曩称富人,重为刻剥,名曰大捐,千金万金不等,不受者,械系之。”(古越隐名氏:《越州纪略》,见《太平天国》(六)第769页。)这些刻薄起家的富翁,经此之后变穷了。同一日期,诸暨县也派大户输捐。在嘉兴府属地区也不例外:“黄金家财殓蒲包,穷人手里捏无宝,长毛哂哂笑。”(冯氏:《花溪日记》,见《太平天国》(六)第669页。)这里生动形象地钩画出嘉兴财主破家亡身,穷人分得浮财,太平军笑逐颜开的绝妙图景。
如果说“派大捐”是针对富家大户的,则“门牌费”似乎应该大户小户一体均等,但太平天国在这里仍有所区别。如吴江”,“设局填写门牌,着旅帅、卒长各圩挨户给发,每张或三百余,或五百余,富户亦有千文不等。”(《近代史资料》1955年第一期第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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