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集》,《朋僚函稿》卷11,第7页。)”曾国藩在答复李鸿章的信中则称李昭寿已经回籍,“陈国瑞则徘徊淮扬外县,尚无回籍之意。能否保全末路殊不可知。(《曾文正公书札》卷33,第40页。)”
詹启纶杀胡士礼,光绪元年,经审讯,詹启纶供称陈国瑞曾带领多人将其家中金银等物抄抢(《清实录》(德宗朝)卷18,第297页。),陈还曾向他勒派会馆捐资,未遂,乃挟嫌唆使胡士礼服毒陷害(《清实录》(德宗朝)卷21,第326页。)。清廷以陈国瑞系勒令回籍交地方管束之员,却仍在扬州进行不法活动,决定将他发往黑龙江当差(《清实录》(德宗朝)卷27,第411页。)。数年后,有人建议起用,李鸿章称其性情未改,精力已衰,遂不复用。光绪八年,病死于黑龙江戍所(《清史稿》(40),第12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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