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天王之死和幼天王等被俘
太平天国十二三年时,虽在苏、浙战场仍有一定声势,而南京被湘军围困,未能解围,京内外粮食不足,也严重影响军事。李秀成于十三年十一月起在京守城;据其供词称京内粮食严重不足,并指责洪姓长次兄等有搜括穷民银米等害民之事。如前所述,洪仁玕于壬戌十二年春复任军师,至十三年十一月,受命出京催粮催兵。供词2中称,他在京时期,城内粮食充足,安宁平静,只是京外无粮,援兵不到:
余即令京内各府楼第耕种禾豆,捐金采买,分派五大军各守城头,众兄弟各爵日夜勤劳,战守耕读,倚天王如泰山,毫无自危自惧。其中粮食勤耕自俭,尽足自养自固。无如各处援兵苦京外无粮,按兵不动。是否十三年十一月以前以后即洪仁玕、李秀成分别负责京城防守前后的粮食供应情况,有如此巨大的差异呢?或者洪、李二人的描述都有或其中之一有某些夸大呢?录此以待细致的客观研究。
李秀成于十三年十一月初八日入京守城,洪仁玕于同月十六日奉诏出京催兵,在他出京前,洪秀全曾向他面授遗诏,此事已略见于《太平天国》已刊之供词,而供词2叙述尤详,云:
前岁面受老天王遗诏,赞襄内外,云:朕爱弟文才,博览各邦,通达天文风土,弟当注述六部则例及各事有益者,后当尽心辅助幼主,无忘朕命,钦此。予即跪谢圣恩,奏云:弟果有用,固当扶我主,亦当扶幼主,况弟今年四十有余,倘得天佑遐龄,必鞠躬尽瘁,求主宽心,勿令弟心如焚也。
两处供词都称“遗诏,其意或因此后洪仁玕未再见到洪秀全;但洪秀全以幼主相托,则可能是天王其时已病。以幼主相托自是极郑重的事,而命他注述六部则例,则是要洪仁玕为国家建立具体的行政制度。这并非急务,而嘱托及此,可见洪秀全当时并不以为国家败亡在近。授遗诏后,命他“偕血王洪政、赖王赖桂芳、誉王李安邦四人出京,催兵解围”。这四人中,两个是洪秀全的兄弟,一人是妻舅,一人是学生(誉王名李瑞生,此作誉王李安邦,应是同一人),都是亲信,命他们出去催兵,自必竭尽心力。但任务艰巨,此行并无结果,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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