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动派的屠杀政策,大大地激怒了会党群众。萍乡的矿工,浏阳、醴陵的会党纷纷要求提前举义,给清统治者以迎头痛击。为此,龚春台、蔡绍南召集各路会党首领在萍乡高家台举行紧急会议,商讨发难日期及其办法。会上,蔡绍南、龚春台、魏宗铨等人“以军械不足,主稍缓以待后援”。而各路码头官则出于义愤,主张“乘清兵尚未准备之时,急速发动”。(杨恩义笔记:《邹永成回忆录》)双方久久争持不下。洪江会头目廖叔保不耐再拖延下去,于次日独目在麻石集众二、三千人,高举“大汉”白旗,率先发难。事已至此,蔡、龚、魏等人只好改变原议,通知各路码头官立即率众起义,并以同盟会名义檄知姜守旦和冯乃古等其他会党首领起兵响应。
起义军很快占领了麻石、高家台、金刚头等处。12月6日,集结在麻石的义军,头裹白巾,持土枪、土炮、鸟枪或木杆、竹尖、菜刀及赤手空拳者共两万多人,向上栗市进发。驻守清军望风而逃,上栗市居民则“多燃爆竹相迎”。起义军进据上栗市后着手整编,定名为“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由龚春台任都督。
蔡绍南为左卫都统领兼文案司,魏宗铨为右卫都统领兼钱库督粮司,廖叔保为前营统带,沈益古为后营统带。随即发布了《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檄文》列举了清政府的“十大罪状”,宣称要破除数千年之专制政体,建立共和民国,“与四万万同胞享平等之利益,获自由之幸福”,“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致富者愈富,成不平等之社会”。(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第3册《革命》甲,第692——693页)
这是一份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纲领,第一次以起义檄文的形式在中国大地上公布了。由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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