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钟表不是“苏钟”,而是日本江户时代的不定时计时法钟表,这种说法应该是有根据的。但是否定了所谓现存康熙时期的苏钟实物就可以完全否认在清初苏州即已开始仿制生产西洋钟表吗?明末苏州生产西洋钟表,目前尚未发现任何文献记录和实物佐证,但将苏州钟表制造定在“开始于嘉庆时期”则未免失之过晚。我们认为,根据现有的资料分析,将苏州钟表生产的时间放在康熙时期是比较合适的。其理由如下:
(一)从明万历年间开始,西方传教士即在江南地区展开了频繁的传教活动,利玛窦(Mathieu Ricci)、郭居静(Lazare Cattaneo)、罗如望(Jeao de Rocha)、潘国光(Fran?ois Brancati)等著名传教士均在这一地区传教。到清朝初年,江南一省就拥有大教堂12座,其他小堂及会口近百,教友人数达55100余人,当时天主教传播主要集中在上海附近及运河两岸,如淮安、扬州、南京、苏州、常熟、嘉定、泰仓、昆山、松江等地。[23]当时在江南地区传教的西教士主要是耶稣会士,而耶稣会士又是多以科技传教为手段,江南地区亦是明末最早受西方科技影响的地区,故在明末,上海、南京等地已经出现学会制造自鸣钟的中国人。1659年,G.布鲁塞尼在威尼斯出版的一本书中谈到:
“中国人有很好的手工技艺……他们是有能力制作钟的,也可以制作小钟。”[24]
1659年为清顺治十六年,故布鲁塞尼谈到的中国人制作钟表的技艺应是指清初时期,那他指的制钟地方是何处呢?到清初,广东人的制钟表技术尚未完全掌握(详见下证)。根据当时西方科技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几个区域来看,布鲁塞尼所指应该就是江南地区。江南地区应是我国最早学习接受西方钟表技术的地区。前引“近上海人仿其式亦能为之”及能制自鸣钟的南京人黄复初、吉坦然即是典型例证。苏州在江南地区并非天主教传播之中心,从当时的文献看,传教士在苏州的活动相对较少,故我们推估,苏州人仿制西洋钟表应晚于南京、上海。正是在南京、上海钟表生产的影响下,苏州才开始出现钟表生产,这就是将苏州钟表生产定在康熙时期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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