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一些开明的治策鲜克有终。唐前期对西南边疆的经营,普遍存在重统治轻开发与重投入轻回报的情形。如唐朝在西南边疆地区普遍不收或少收赋税;对西南边疆的矿藏虽亦开采,但总体上是以私人采矿为主,金银产品主要是通过贡纳进献的形式进入内地。“安史之乱”后,内忧外患接踵而至,唐廷应接不暇,同时吏治腐败、决策错误不断,因而这一时期唐朝在西南边疆的做法多属燃眉之急,处理边疆争分缺乏长远与全局的考虑。
蒙元享国虽仅百年,却是西南边疆发展史上重要的转折点。由于蒙元贵族是来自边疆的少数民族,“华夷有别”与“内华夏、外夷狄”的偏见比较淡薄,对边疆少数民族亦较少歧视与防范。为获取赋税与矿产品,以及通过边疆实现对外扩展的目标,蒙元在西南边疆实行积极经营的政策。统治者还在不少方面采取内地的方式施治,诸如在各地广泛设治并提高控制的程度,普遍征收赋税和矿课,积极发展交通与开办学校,西南边疆地区较大规模的屯田亦始于元代。元朝在西南边疆普遍推行的土官制度,与前代“羁縻之制”主要的区别在于引进了封建官僚制度的机制,对土官进行较为严格与规范的管理,并正式将士官纳入国家官吏管理的体系。蒙元在治边思想上较前代虽前进了一大步,但对在西南边疆进行全面开发和充分利用资源还缺乏充分认识,这一点使蒙元的经营与明清的开发区别了开来。另外,元朝享国日短,中后期迅速腐败,对其在边疆的经营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明朝继承了汉唐“守在四夷”的治边之策。由于视北方蒙古诸部为胁腋之患,因此明廷驻兵与移民的重点是在北方。明朝统治西南边疆地区的基本目标,是通过遣兵置守和施行土司制度以争取“无西南之忧”。另—方面,由于受中央集权与实行卫所制度的影响,同时明廷对西南诸族强悍不易管理亦较了解,因此在西南边疆地区派驻了众多军队。为解决驻军给养,同时基于驻地有适合耕种的土地,明朝在西南边疆广为屯田,镇守各地的军士也成为强制迁徙的移民。大规模屯田以及伴生的强制性移民,对西南边疆地区的开发起到很大推动作用。明朝在西南边疆亦征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